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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业源污染控制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2]2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业源污染控制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环办函[2012]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环保管理人员和相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对农业源污染防治、发展有机农业工作重要意义、形势、任务的认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1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96号),我部将于近期举办“农业源污染控制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6日-31日(3月26日报到)。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楚源大厦酒店(武昌区卓刀泉北路, 电话:027-67886788)

二、参加人员

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地市级、县级环保局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2人。

三、研修内容

(一)农业源污染防治的形势及对策;

(二)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三)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形势及控制技术;

(四)秸秆禁烧监管与综合利用技术;

(五)有机农业发展及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考核。

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人员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回执(见附件)传真至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爱国

电话:(025)85287012 13813958607

传真:(025)85420606(自动)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农环办

联系人:胡华国 毛显福 孔源

电话:(010)66556335/6334 15856369893

五、其他事项

(一)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和食宿费。研修班不安排接送站。

(二)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

(三)研修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四)请各位学员结合本地区农业源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现状和学习体会写一篇论文,内容可为秸秆、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有机农业发展等方面,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左右,论文电子稿请发至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张爱国邮箱zhang@ofdc.org.cn。论文将作为学员结业考核的重要参考,如有其它相关多媒体材料(短片等)也欢迎提交。

(五)研修班由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承办,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协办。

附件:农业源污染控制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高级研修班回执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农业源污染控制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高级研修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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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于2012年3月16日17:00前传真至025-85420606(自动)。
2.如有民族饮食习惯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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