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参加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群字[2012]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参加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的补充通知
(体群字[2012]3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将于3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办。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2]30号)和本次活动总体安排,现将参演人员排练演出的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2年3月14日-16日(见附件1)。

二、参加人员

(一)各参演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领队1人。

(二)各参演项目表演人员(人数见附件1)。

三、具体安排

(一)3月15日至19日,各地参演人员参加联排、彩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3月20日下午,参演人员参加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晚会录制。

(三)3月21日上午,参演人员根据分组进入北京市3个社区参加体育进社区交流活动,并进行表演互动。

四、经费

(一)各参演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队及表演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排练及展演活动期间食宿费由举办方承担。

(二)各参演省(区、市)其他人员差旅费、食宿费均自行承担,食宿费标准与领队及表演人员标准一致。

五、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请各参演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3月7日前传真至北京市体育局。

联系人:白山

电话兼传真:(010)87244827

手机电话:13641356688

(二)报到地点:北京星光影视园梅地亚酒店(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北兴路东段2号)。

(三)离会:所有人员于3月22日离会。

六、注意事项

(一)领队及参演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

(二)各表演队伍需携带表演项目音乐(刻成光盘),便于进社区交流表演。

(三)各表演队伍需携带表演服装。

附件:1.各参演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到及排练安排

2.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领队及参演人员报名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各参演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到及排练安排

晚会项目

参演省(区、市)

报到时间

排练时间

排练厅

开场舞蹈

江苏省 (16人)、山东省(10人)、广东省(6人)、四川省 (8人)、陕西省 (6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人)

3月14日

3月15日-17日

1号排练厅

体育舞蹈串烧

吉林省(6人)、上海市(时尚健身操6人)、江西省(6人)

3月14日

3月15日-17日

2号排练厅

时尚健身操

上海市(长风手杖操 10人)

3月14日

3月15日-17日

1号排练厅

武术串烧

安徽省(1人)、福建省(6人)、河南省(太乙拳1人、五禽戏6人)、重庆市(巴渝武术操 6人)

3月15日

3月16日-17日

2号排练厅

民族健身舞蹈

天津市(12人)、内蒙古自治区(6人)、湖南省(土家健身九子鞭6人)、青海省(6人)

3月15日

3月16日-17日

3号排练厅

社区情景化

湖南省(望月柔力球6人)、重庆市(花毽1人)

3月15日

3月16日-17日

3号排练厅

3月15日

3月16日-17日

3号排练厅

社区情景化

河北省(6人)

3月16日

3月17日

3号排练厅


注:18日、19日全体表演人员联排与彩排。

附件2:
第四届全国体育进社区优秀健身项目展演和交流活动领队及参演人员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手机: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抵达北京

预订返程车票

身份证

号码

是否接站

车次

航班

时间

车次

时间

到达地点

 

 

 

 

 

 

 

 

 

 

 

 

 

 

 

 

 

 

 

 

 

 

 

 

 

 

 

 

 

 

 

 

 

 

 

 

 

 

 

 

 

 

 

 

 

 

 

 


注:领队请在姓名后标注。请乘飞机人员自订往返机票;如需预定返程车票,请传真乘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此表可复印。

单位公章
二o一二年  月  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