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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函[2012]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府函〔2012〕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1年全州商务工作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年新签约外商投资项目5个,合同利用外资3581万美元,外资实际到位5004万美元,完成4800万美元目标任务的10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77亿元的104%;外贸进出口总额5582万美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050万美元的138%。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商务工作先进县市和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州商务事业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度商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商务综合目标责任奖
一等奖3名:会理县、西昌市、普格县;
二等奖4名:喜德县、昭觉县、德昌县、盐源县;
三等奖6名:木里县、宁南县、美姑县、布拖县、雷波县、越西县。
二、支持外贸出口创汇先进单位
攀枝花海关、攀枝花商品检验检疫局。
三、州级商务工作先进单位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州旅游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国税局、州工商局、州工商联、州外管局、州邮政局、中行凉山州分行、工行凉山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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