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通报表扬2010―2011年度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水务[2012]1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通报表扬2010-2011年度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沪水务〔2012〕196号)


各区(县)水务局(建交委)、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公平、公开、民主推选,上海市水务局决定对在2010-2011年度水务行政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一支队

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水务稽查大队

宝山区水政管理所

闵行区水务稽查支队

金山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

松江区水务执法支队

奉贤区水务稽查大队

青浦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

长宁区水政管理所

二、先进个人:

吴佳丽 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执法监察科

何志强 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一支队

陈静文 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二支队

侯 骏 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

滕建民 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

杨卫忠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水务稽查大队

肖龙华 宝山区水政管理所

赵国梁 闵行区水务稽查支队

张新华 嘉定区水务稽查支队

周中元 金山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

徐 晖 松江区水务执法支队

包忠欢 奉贤区水务稽查支队

朱以新 青浦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

胡迎春 崇明县水政管理所

方建成 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

龚 伟 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陈继强 长宁区水政管理所

万荣强 黄浦区市政工程管理署(原卢湾)

陈琦晟 闸北区水政管理所

李国民 虹口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谭克霆 普陀区河道管理所

王吉生 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全市水务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学习先进,争创先进,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深入推进水务执法规范达标活动,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水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