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训练单位:
为顺利做好我市参加2012年度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工作,确保备战第十四届省运会及2012年省青少年各项比赛的顺利进行,根据省体育局《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和《关于201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注册组织工作要求
市文体旅游局统筹组织2012年度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具体注册工作由市体工队、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体校等3个项目归口单位负责归口项目的注册工作(包括区属运动员注册),归口管理项目参照《深圳备战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训练工作总体方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做到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实施。必须确保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处理好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做好归口项目注册工作。请各单位指定注册工作总负责人1人,各项目负责人各1人,以便做好各项工作的对接。
二、注册日期:
第一阶段(注册申报及数据公布阶段):归口单位请按要求通过“注册申报子系统”进行运动员注册、确认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开通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4月5日,逾期按不注册论。省局将在开通注册系统后每天公布新注册运动员名单,若发现错漏必须于4月5日前在注册系统进行更改,逾期无法更改。采集个人身份信息时,可以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型号为:cvr-100u)导入,也可以手工录入。建议各归口单位自行采用身份证读卡器导入方法进行。
第二阶段(资料审核阶段):4月10日下午2:00-5:30,在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原省体育局五楼会议室办理注册材料审核、确认等相关手续。届时,请各归口单位将运动员注册资料按注册汇总表姓名顺序、分项目整理汇总,由专人负责送至指定地点交付审核。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及骨龄拍摄阶段):2012年4月中下旬进行运动员照片、指纹、二代身份证数据采集及骨龄拍摄工作,未能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者,将不能参加数据采集及骨龄拍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注册对象:
(一)凡参加第十四届省运会和2012年广东省体育局(或与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的省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资格注册(含足球项目)。
(二)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仍需在省办理注册后方可参加各类比赛。
(三)由各市输送到解放军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以解放军向输送单位颁发的入伍通知书、入伍登记表为准),必须在省办理注册手续,并由省体育局与解放军总政或总参共同签定输送运动员协议书,同时在总局办理注册手续才能参赛。
(四)已在省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再进行重新注册。
四、注册项目
2012年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项目为第十四届省运会设置的项目(见省运会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包括: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田径、羽毛球、篮球、拳击、皮划艇、帆板、自行车、击剑、足球、体操(蹦床)、手球、曲棍球、柔道、赛艇、射击、乒乓球、跆拳道、排球、举重、摔跤、武术、健美操、毽球、定向运动。
省运会新增的项目健美操、毽球、定向运动本次注册暂归口至市业余体校。根据省竞赛中心的通知,省运会取消的比赛项目:棒球、垒球、网球、艺术体操、射箭、沙滩排球、高尔夫球等7个项目将不再进行注册。
五、注册的各项要求:
(一)注册材料总体要求
所有注册的运动员(含省外户籍运动员)以户口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基本材料。资料审核时需交验如下:
1、运动员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运动员所属地教育部门提供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及所属地教育部门印章),每名运动员一份,不得合并。
4、《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汇总表》、《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确认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各一式1份。归口单位在各项目完成录入后,统一打印送市文体旅游局审核盖章。
5、区属运动员参加省注册的,必须在注册截止前将相关资料送至归口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所有运动员注册材料由归口单位负责按项目收集整理并暂时保管,届时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送省审核。请各单位做好资料的交接和保管工作,防止资料遗漏、丢失等情况发生。
(二)省内户籍运动员注册要求。
1、持省内异地户籍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是未经该户籍地所在市体育行政部门注册或备案的,方能进行注册。
2、凡已在省体育局注册和备案的运动员,如未经原注册单位和备案单位同意,又代表其他市进行注册的,属无效注册,该运动员资格属于原注册和备案单位;如属于更改姓名重新注册的,则按照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论处,并按有关规定对重新注册单位进行处罚。
(三)省外户籍运动员的注册要求
依据《第十四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等文件(征求意见稿)中省外户籍运动员参加省运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1、持省外户籍和第二代身份证以及省外学籍的运动员,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广东后方可参加省的注册。
2、持省外户籍和第二代身份证,同时具有省内注册地学籍的运动员在资料审核时必须提供以下几个条件:
(1)须持有注册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在当地居住三年或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须提供每年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三年的计算为:如运动员于2012年3月在省注册,该运动员必须于2009年3月以前在注册地居住。
(2)须提供所属地教育部门提供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及所属地教育部门印章),每名运动员一份,不得合并。
(3)所有持省外户籍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于2013年1月31日前到国家体育总局各相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并取得注册资格和注册证后,方能参加2013年以后的比赛。全国注册的要求,按当年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注册文件通知要求进行。
(四)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含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解放军优秀运动队的双计分运动员)、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竞技体校的适龄运动员均必须按上述要求注册后方可参赛。
六、已注册运动员的确认办法及要求:所有办理确认的运动员必须通过注册软件办理确认手续;同时在资料审核阶段时,交验《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确认汇总表(由注册软件自动生成)》(一式1份),凡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运动员,将无法参加比赛。
附件:1.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201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略)
2. 各归口单位联系人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