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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秀山府办发[2012]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2〕20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县长 王 杰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工作。

常务副县长 曹邦兴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财政、政府投融资、国资、税务、人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监察、审计、督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保密、行政学校、机关事务(接待)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国资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行政学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政府督查室、驻渝办、华信公司。

党组副书记 代成瑶 分管农业及农村、水利、林业、农机、畜牧、扶贫开发、人口与计划生育、供销、气象、抗灾救灾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人口计生委、县供销联社、县救灾办、县气象局。

党组副书记 袁华权 分管工业园区工作。

分管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副县长 王木林 分管商贸、物流、粮食、外经外贸、盐业、金融、保险、外事、侨台工作,联系工商联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商委、县物流园区管委会、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内各金融保险机构、粮食公司、石油公司、外贸公司、盐业公司、烟草公司。

副县长 周雪峰 分管公安、国安、司法、法制、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办(维稳办)。

副县长 陈丽萍 分管教育、民族、宗教、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修志、妇女儿童、民政、残联、老龄、红十字会工作,联系群团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教委、县民宗委、县卫生局、县文体广新局、县食药监管局、县档案局、县电视台、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老龄办、县红十字会。

副县长 李明高 分管工业、环保、安全监管、煤管、科技、信息产业、民爆、地震、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电力、邮政、通讯、中小企业、政府应急管理、校地合作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经信委、县科委、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煤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各通讯公司、供电公司、物资民爆公司、县政府应急办、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县科协。

副县长 陈山鹰 分管城乡建设、管理、园林、人防、爱国卫生、“五城同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市级环保模范县)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园林局、“五创办”(爱卫办)。

副县长 王 兵 分管发展改革、物价、招商引资、支援铁路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交通、旅游、统计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发改委(招商办、铁建办)、县交委、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副县长 欧 吉 分管城乡规划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规划局。

调研员 向明德 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以上分工所涉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分管领导ab角:曹邦兴 王木林

代成瑶 陈丽萍

袁华权 李明高

周雪峰 王 兵

陈山鹰 欧 吉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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