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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市教发[2012]1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发〔2012〕138号)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直属中学: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35号)、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装备字〔2012〕10号)及《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市教发〔201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本区县考核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本区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

三、考核工作5月6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6日前,各区县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组织机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并将组织机构和实施办法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公布试题。公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核试题。

考生报名。考核报名工作随初中毕业生升学报名同时进行,考生考号与中考考号一致。

第二阶段:5月13日前,考前准备工作。各区县确定考核考点,检查各考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各考核考点准备实验器材、药品,布置考场。领取考核试题。

第三阶段:5月14日至5月31日,实验操作考核。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具体考核时间,全市此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5月底前,各区县完成等级转换工作,6月5日前,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市考核办公室。

四、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工作。

五、本次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采取市级培训,区县监督,学校组织实施的办法。

六、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组织管理,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公正、有效。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西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黄新南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李夏彬  市教科所所长

成 员: 张 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处长

苏立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胡宗焕市教育局高职成教处处长

程宝琨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安广浩  市教育局财务管理处处长

郭会侠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主任

吕奋民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刘 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副处长

市考核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审定各区县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考核实施工作;协调、妥善处理全市考核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向市教育局及时报告考核中突发的重大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

2.市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市考核办公室设在市教科所。市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市教科所李夏彬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刘红副处长兼任。

市考核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工作;公布考核试题;全市考核成绩合成;培训区县考核工作人员;聘请市级考核督查员下区县检查考核工作;向市考核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全市考核工作实施情况。

3.各区县成立本区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县考核领导小组)。

⑴区县考核领导小组由区县教育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县教育局教育(中教)科、监察室、教研室、招生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区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县考核办公室负责。

⑵区县考核小组职责

制定本区县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本区县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工作;本区县考核成绩汇总、转换、合成、上报;培训本区县考核工作人员;选聘、安排区县考核督查员;协调、妥善处理本区县考核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遇突发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考核领导小组和本区县教育局,并积极配合解决;按规定要求向市考核领导小组和本区县教育局报告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安排

1.考核对象为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核工作5月底结束,分制定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考前准备工作、实施操作考核、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四个阶段进行。

三、命题与评分

1.命题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并在陕西教育装备网(www.sxjyzb.com.cn)上公布。侧重学生基本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科学素养的形成。

2.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成绩考核过程均以满分100分计。考核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85分以上为a;84--70分为b;69--60分为c;59分以下为d。缺考考生予以注明。

四、考点设置

1.本着就近、方便学生、确保安全的原则,考点一般应设在本校。设置考点的学校至少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一个作为考核试场。实验室(即考核试场)装备原则上要达到部颁一类标准,条件较差的农村初中实验室装备不得低于部颁二类标准。

实验室装备达不到部颁二类标准的学校不得作为考核考点。

2.每个考核试场应设置24套实验仪器,要能保证每学科同时20名学生单人单桌进行考核。考核抽题抽签应与考场设置实验仪器配套。

3.考点应有安全、医疗设施,要配有医务人员及急救箱等设备。同时,考点要充分做好防火、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腐蚀等准备工作。

考核试场内设施齐全,管理规范,通风良好,库存药品数量充足。仪器设备完好率为100%,质量可靠,计量准确,无安全隐患。

4.各考点设主考一名,副主考1--2名。主考为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考点考务工作,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5.各考核试场选配监考教师若干名(根据考核分组情况而定监考人数,每名教师同时监考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每个考核试场还要配备2-3名实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准备及考核时的抽签、登记成绩等工作。

6.各考点的考核试场要相对集中,在考核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划定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考核现场。

7.各考点设立包括主考、副主考、区县督查员和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在内的考核仲裁机构,处理考核中出现的争议性问题。

8.各区县于实验考核实施前对本区县初中学校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各学校实验室配备情况,确定拟设考核考点学校。

五、考务工作

1.考核报名。

各区县考核报名工作随中考报名同时进行。报名结束后,市考核办公室将统一发放各区县考生报考信息,以利于各区县考核办公室填报考生成绩。

2.安排考核时间、试场。

各区县根据本区县考生数量和考点实际情况安排考核时间和考生试场。

考生原则上在本校参加考核。社会青年考生随其报名学校的考生一起考核。实验条件低于二类标准的学校或人数较少的学校的考生,可就近并入实验条件较好的学校考核。

校点和考生人数多的区县可分组、分区、分片进行考核。

各区县将考核时间表和考生试场安排按规定加盖公章后上报市考核办公室。

3.选聘考核工作人员。

主考、副主考、监考、实验管理人员在区县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各考点学校选聘、安排。

主考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副主考由学校其他负责人担任。各考点要选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悉的教师担任监考。原则上应选聘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任课教师担任监考。在选聘监考时有直系亲属参加考核的教师应予回避。

4.培训考核工作人员。

市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考核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教研室主任及物理、化学、生物教研员进行培训。

各区县对所有考点的主考、副主考及监考老师进行培训,不培训不得上岗。

监考教师要明确职责,提前认真研读试题及评分标准,将试题涉及的实验操作一遍,熟悉考核内容,确定各个得分点,准确把握评分标准;熟悉考核规程,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处理办法。

5.公布考核试题。

实验考核试题由省考核主管部门命题,考生所在学校印制,各学校根据实际选择每科不少于三道题作为考核试题。

《陕西省2012年度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考生成绩登记卡》、准考证、考核使用的3科试题、评分卡等均在陕西教育装备网(www.sxjyzb.com.cn)下载,由考生所在学校印制。其中《陕西省2011年度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考生成绩登记卡》考核结束加盖考点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档案。

6.实施考核工作。

⑴各考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做好仪器、药品、辅助器材的准备工作。

⑵每个考核试场均按要求分组安排考生实验操作。考生在

规定时间入场,抽签决定考核试题。

⑶考生抽取试题后根据安排进行实验操作。由监考教师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⑷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所在考点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要根据评分标准认真审核,得出结果,并由主考、区县督查员签字后记入成绩。此成绩为最终结果。

⑸监考教师评分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评分并转换等级。考点认真填写《西安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登记表》。

⑹严肃试场纪律,监考教师对违纪考生分别采取劝止、警告,直至取消考核成绩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事件发生情况。重大事件要填报《西安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异常情况处理意见表》。

⑺考生已操作过的考核试卷由各考点按顺序整理后,上交区县统一保管。

7.考核成绩汇总及转换。

实验操作考核结束后,各区县于规定时间完成分数的汇总、转换和资料保管工作,将本区县考核成绩和考核工作总结上报市考核办公室。同时,将《西安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登记表》、《西安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缺考登记表》、《西安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异常情况处理意见表》分别按填表要求填写,报送区县主管部门存档。

市考核办公室汇总各区县所报考核结果,并及时转交市考试管理中心。

8.加强考核工作过程督查。

市考核办公室根据各区县考点设置及考核时间安排,对区县考核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实施期间,派督查员巡视区县的考核工作。

各区县要向各考点选派督查员,从准备阶段起,对考核工作全程督查。考核实施期间巡视试场,协助主考解决各考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六、几点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做到考核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结果。

2.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制定本区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

3.各区县要严把考核工作人员选聘关,调配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良好的人员担任考核工作人员。对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

4.各相关学校在考核前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各级考务人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风、考纪的规定和要求,及违规违纪的处罚规定。

5.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上岗。各考点主考、副主考及工作人员在考核过程中,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考核顺利进行。

6.各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公正廉洁,不打人情分。监考期间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不得与考生、家长在场外个别接触。非评分人员不得干预监考教师评分。

7.加强监督,考核过程实施阳光操作。各考点要设置考核监督公示牌,主要内容包括:主考、副主考、相关监考教师姓名;市、区县两级举报电话;考核科目、时间和考场的具体安排。参与考核工作的工作人员一律挂牌行使职责,自觉接受考生及群众监督。

8.市、区县教育纪检部门要对实验操作考核实行全程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9.参与考核的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各个环节中的工作。对考核工作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西安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登记表》(样表)(略)

2.《西安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缺考登记表》(样表)(略)

3.《西安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异常情况处理意见表》(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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