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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2]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郑政办〔201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为落实好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1.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为重点,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场所、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调味品、餐饮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张学军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2.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小作坊、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主管领导:薛云伟 张建慧 马 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集中清理整顿活动。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4.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人。年内集中开展一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活动。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
5.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尽快出台《郑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12年底前完成餐厨垃圾处置场一期工程建设并尽快完成调试投入使用。在餐厨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和《郑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出台前,制定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从源头上避免“地沟油”等事件发生。

主管领导:张建慧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6.分类制定餐饮店后厨和卫生间查验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分解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提升餐饮店后厨和卫生间的卫生水平。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上半年,就食品安全案件移交的程序和证据保存工作开展一次大型培训活动,确保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主管领导:张学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8.各县(市、区)要抓紧健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确保今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办公室编制、办公场所、软硬件、人员、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形成全市上下对口、协调一致、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制定六县(市)餐饮服务监管职能调整工作方案,确保2012年上半年完成县(市)餐饮监管职能的调整和交接工作。
主管领导:胡 荃 薛云伟 刘 东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各县(市)政府
10.结合城区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重点督促各监管部门职权、职责下放到基层,实行网格化管理,避免基层监管空白。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推进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园区(产业集聚区)。加快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园区规划、布局,尽快出台配套的优惠扶持政策。
主管领导:马 健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
12.加大对肉制品、大米、蔬菜、豆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抽检比例,逐步提高大宗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主管领导:胡 荃 薛云伟 马 健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加快推进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争取成为全国第3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实现肉类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追溯链条。4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今年年底前见成效。
主管领导:胡 荃 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4月底前,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方案;8月底前,信息网络平台启用。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
15.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政策研究、风险评估、应急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人员培训、工作督查等工作,4月底前完成。主管领导:薛云伟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
16.根据《郑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预案)。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7.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上半年,将信用记录与工商、税务、金融等管理服务挂钩,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主管领导:马 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18.继续推行“四牌”公示制度、承诺制度和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监管责任制。
主管领导:马 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19.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企业信用达标升级活动,设立监管信息公示牌,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12月底前完成。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推进放心早餐工程,鼓励4家早餐经营龙头企业进店经营,创建放心早餐示范试点店20家。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主管领导:薛云伟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21.完善奖惩机制,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监管,完善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实守信,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监管部门
22.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
主管领导:薛云伟 马 健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23.完善聘任、考核、培训、奖补等工作制度,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4.建立、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功人员进行及时奖励,坚决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张学军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5.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围绕重要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在行动”系列报道活动。重点抓好进社区、农村、校园、机关、工地、企业“六进”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张学军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6.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张学军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
27.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主管领导:薛云伟 马健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28.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的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政府对基层及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9.加强食品安全目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工作,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奖励办法,对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辖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主管领导:薛云伟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30.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每季度末要将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材料和电子稿报送市食品安全办。
分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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