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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农机局

【发文字号】 津农机监[2012]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2﹞32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
根据《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和《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附件: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

二ο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
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

一、评价考核指标项目(共7项,条,100分)
(一)安全防事故(5条,7分)
(二)安全宣传教育(7条,13分)
(三)行政许可审批(4条,7分)
(四)年度检审(9条,44分)
(五)执法检查(设施农业安全监管)(6条,8分)
(六)“平安农机”创建(8条,8分)
(七)规范化管理(9条,13分)
二、任务指标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防事故(7分)
1、3月31日前完成与市局签订《2012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记1分。完成与乡镇政府(乡镇农机管理站)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记1分。完成监理机构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记1分。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专题会议,有会议记录和照片,记1分。
3、修订完善本区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记1分。组织较大规模演练,报市局同意后,增记2分。
4、设立专职农机事故处理人员(两人以上)、统计员和农机事故24小时接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按照《天津市农机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利用保险理赔数据等多种渠道,真实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每月28日前上报《农机事故统计月报表》,记1分。漏报一次不记分。
5、一般农机死亡事故应做好事故通报,记1分。
(二)宣传教育(13分)
6、在区县级(含)以上的报纸、杂志、刊物上刊登反映本地区农机监理工作的文章或照片,每篇1分,最高记2分。
7、在本区县电台、电视台播放反映本地区农机监理工作(凭声像资料或证明)的报道,每次1分,最高记2分。在市级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的,可最高再增记1分,重复播放的按最高分记分。
8、及时将反映本地区农机监理工作信息(附照片)提供给市局监理处,每条0.5分,最高记2分。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在下一年度增记1分。
9、深入乡镇、村、学校、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等基层单位,通过法制宣传日、科技宣传周、安全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每次1分,最高记3分。
10、分别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向市局监理处上报《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统计表》,记1分。
11、分别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向市局监理处报送文字和电子版农机监理工作半年和全年总结(要求有完成任务情况、实际效果、工作措施、具体事例和存在问题,半年总结1500字、全年总结2000字以上),分别记1分。
12、根据市局监理处竞赛安排,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记1分。
(三)行政许可审批(7分)
13、农机考试员应认真核对驾驶证申请人的信息资料,按标准对各考试科目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双签名制度,记1分。
14、农机考试员应监督驾驶员培训学校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指导驾驶员培训学校整理、保存好学员的培训档案(计划、小卷、培训记录、教程安排),符合要求的,记1分。
15、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要件,做到内容齐全有效且卷面干净。在每次领取牌照或证芯之前须将以前所做业务档案全部上交,记2分。经审查每出现一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差错且在下次领取物品之前未能及时纠正的,扣1分。区县人车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设专人保管,记1分。
16、行政许可业务用品要设专人保管,记1分。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上报《牌证用品使用情况月报表》, 11月15日前与市局监理处进行核对,全年无差错的,记1分。
(四)年度检审(44分)
17、完成拖拉机检验任务数(见附表,其中不含农田挖掘机、变型拖拉机),记20分。超额完成任务数的,蓟县、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县每20台,增记1分,其余区县每10台,增记1分,最多增记4分;未完成任务数的,按实际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乘以20分记分。
18、完成联合收割机检验任务数(见附表),记7分。未完成任务数的,按实际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乘以7分记分。(没有任务数的区县记7分)
19、完成拖拉机驾驶员审验(安全教育)任务数(见附表),记6分。未完成任务数的,按实际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乘以6分记分。
20、完成有效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任务数(见附表),记3分。未完成任务数的,按实际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乘以3分记分。(没有任务数的区县记3分)
21、按标准对农业机械进行年度检验,保存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记录表(人工部分)》、《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检测线检验报告单》,符合要求的,记1分。
22、配备农机检测线的区县,参检的变型拖拉机和带挂车的拖拉机按要求上线检测,完成打印检验报告任务数(见附表)的,记2分。(没有检测线的区县记2分)
23、按要求对农业机械驾驶员进行审验。认真填写《天津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011年度审验表》,落实驾驶员安全生产协议的签订,符合要求的,记1分。
24、每月28日前将《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登记表》、《天津市拖拉机“三率”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监理处,分别记1分。
25、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及时向市局监理处通报拖拉机交强险投保及赔付相关信息, 6月30日、11月15日上交半年和全年交强险凭证(拖拉机使用性质申报书)、保险理赔数据的,记2分(每项1分)。
(五)执法检查(设施农业安全监管)(8分)
26、制定详细周密的全年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计划安排,设立专职设施农业安全宣传员,并于4月1日前上报市局监理处的,记1分。
27、按要求完成日常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市局集中组织的两次专项治理活动,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参加执法人员、时间、路线、被检查车辆、驾驶员、单位、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于每季度末、《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上报市局监理处,记2分(每项1分)。
28、及时准确掌握本区县设施农业装备情况,按照《卷帘机安全生产技术检验记录单》和《微耕机安全生产技术检验记录单》建立设施农业装备档案,记1分。6月30日和11月15日前将动态的《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数量使用情况统计表》、《设施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装备数量统计表》上报市局监理处,记1分。
29、做好本区县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一个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做好检查记录(包括参加执法人员、时间、检查装备名称、数量、被查单位负责人确认意见),记1分。
30、将市局印制的《设施农业装备宣传手册》和监理总站《卷帘机安全操作挂图》免费发放到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单位),记1分。
31、设施农业示范园区要设立农机安全员,定期组织驾驶(操作)人员学习、讨论,宣传展板、标语、警示标志等悬挂张贴到位,要有学习记录和照片,记1分。
(六)“平安农机”创建(8分)
32、完善“平安农机”示范乡、村、户基本情况档案,记1分。
33、5月31日前完成本区县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自评工作,并将创建内容制作成多媒体演示稿的,记1分。
34、完善本区县农机合作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等基本情况档案的,记1分。
35、做好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个合作社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要求有详细的检查记录,记1分。
36、根据“平安农机”先进合作社标准,检查不合格且复查未改正的,每合作社扣1分。
37、本区县农机合作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参检及驾驶员参审率达到90%,分别记1分。
38、农机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和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账,记1分。
39、农机合作社设立农机安全员,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宣传展板、标语、警示标志等悬挂张贴到位,记1分。
(七)规范化管理(13分)
40、制定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方案,并于3月1日前上报市局监理处,记1分。
41、业务办理大厅规范整洁有序,记1分。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公开上墙,记1分。
4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领取业务用品时将所用的缴费票据与对应业务传递单、日志上交市局监理处,记1分。
43、按要求完成农机安全监理项目,收存整理好项目资料,记4分(每个项目1分)。
44、组织农机合作社安全员、设施农业园区宣传员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要求有学习人数、时间、地点、内容、现场照片等内容的学习记录)。符合要求的,记1分。
45、配合市局监理处完成农机考试员(教练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记3分(每项1分)。
46、按要求做好《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汇总表》、《农机监理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的统计工作,9月30日前上报市局监理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7、市局配备的检测线、行政许可设备要专岗专用,保证其正常使用,严禁挪用、借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8、市局考评,区县以多媒体演示汇报的,记1分。
三、评选标准及奖励
1、总分达到90分,授予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达标单位称号,并可以参加天津市农机化先进单位的评选。
2、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不能参加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达标单位的评选。
(1)农田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市政府下达指标;
(2)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3)出现乱收费行为。

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指标

项目 单位拖拉机
任务数
收割机
任务数
拖拉机驾驶员
任务数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检测线报告单
东丽区1090760  
津南区28331274  
西青区3024231832 300
北辰区2483318225  
塘沽570500  
汉沽57153011  
大港5366068145  
蓟 县24776921988519 1000
宝坻区212911363327852 1000
武清区22867223041541 1000
宁河县5737758058 300
静海县1014268630201 700
合 计100713048110792288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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