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发部门】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阿府办函[2012]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阿府办函〔2012〕4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委〔2011〕29号),由州教育局牵头,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各县2011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综合考核,并评定了等次。

为进一步推动全州教育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的汶川等县人民政府,获得二等奖的理县等县人民政府,三等奖的松潘等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县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加快建设“民族地区教育典范区”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2011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等次

二○一二年四月三日

附件:
2011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等次

一等奖:汶川县人民政府、红原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理县人民政府、九寨沟县人民政府、茂县人民政府、金川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松潘县人民政府、黑水县人民政府、若尔盖县人民政府、阿坝县人民政府、小金县人民政府、壤塘县人民政府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