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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食药监电[201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
(食药监电[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问题。国家局已部署安排了相关查处工作。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请各省局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附件所述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附件:企业及品种名单(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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