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丁定白、吉宁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苏府人〔2012〕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继续聘任: 丁定白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吉宁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