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2]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发[2012]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科学发展,进一步彰显农业农村发展特色,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全力打造独具魅力的美丽乡村,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筹划和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 刚 副市长

副组长:穆耕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振和 市旅游园林局局长

方中友 市农委主任

成 员:沈 琪 市发改委副主任

汪 熙 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昌训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雅建 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际宁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郑永亮 市交通局副巡视员

戎新祥 市农委副主任

郑晓明 市旅游园林局副局长

于茂高 江宁区政府副区长

赵洪斌 浦口区政府副区长

施勇君 六合区政府副区长

黄成文 溧水县委常委

张朝霞 高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园林局,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