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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2012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三期)招投标操作指令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办库[2012]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财政部关于2012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三期)招投标操作指令的通知
(财办库[201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国库局:
现决定实施2012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存款)操作。
本期存款期限6个月,计划存款量600亿元,存款起息日为2012年4月26日,到期日为2012年10月25日。本期存款招投标定于4月26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通过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招投标系统,面向2012-2014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进行,按照《2012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财库[2012]34号)进行招投标。
请你司(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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