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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字号】 科协调函宣字[2012]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科协调函宣字【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副省级城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调研宣传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宣部、中国科协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11〕8号)和2012年中国科协宣传工作要点的部署,经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批准,近期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集中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大力宣传“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集体、基层组织的典型事迹,着力塑造科协组织服务“三农”的鲜明社会形象,推动形成有利于“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新局面。

二、宣传重点

在2012年4至5月间,重点宣传“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中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他们在示范带动更多的农民群众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生产劳动技能,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成绩和经验。

三、预期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树立一批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典型范例,扩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有利于科普惠农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宣传方案。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组织本地相关媒体按计划开展宣传。

(二)明确宣传内容。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根据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中优秀的先进单位、带头人和典型事迹明确宣传的工作重点。

(三)下达宣传任务。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对本地区所属报刊及互联网站下达明确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任务,刊发相关评论、报道,开设专栏。

(四)丰富宣传方式。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借助本地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优秀事迹,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五)注重宣传效果。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明确宣传预期目标,全面扎实开展宣传活动;要创新宣传手法,注重实际效果。

五、工作保障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是2012年度科协各项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科协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宣传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做到上下协调联动,争取在各级媒体形成较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宣传总结

各地科协调研宣传部门要重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总结,及时将成功经验、典型事例报送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将选择部分地区,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实地采访、深入报道,进一步扩大宣传成效。

中国科协联系人:

调宣部:杨富国

联系电话: 010-68788546,13911108219

电子邮箱:yangfuguo@cast.org.cn

农技中心:王成巍

联系电话: 010-62379323 ,13810216887

电子邮箱: wangchengwei@cast.org.cn

二ο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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