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委发〔2012〕31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审核,现予印发。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1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1日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
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的函》(国办函〔2010〕89号)、中央编办《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0〕313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组建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体外字〔2010〕154号),组建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青奥组委”)及其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南京青奥会”)组织协调和筹备举办等工作。
一、主要职责
南京青奥组委是受国际奥委会委托设立,履行《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负责南京青奥会组织和协调工作的机构;执委会是负责南京青奥会决策和执行工作的机构。
南京青奥组委接受国际奥委会及其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与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联盟)保持密切联系,在中国奥委会、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领导、支持与配合下,开展南京青奥会的各项筹办工作。
南京青奥组委作为全权承办南京青奥会组织事务的机构,依法在民政、工商、税务、编制等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取得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以上职能,南京青奥组委(执委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与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合作、联络与协调,保障南京青奥会筹办工作顺利推进。
(二)负责南京青奥会筹办工作中各类计划、方案、制度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承担南京青奥会筹办全过程的项目管理。
(三)负责与国际奥委会、国家(地区)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等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络与协调,并为其在南京青奥会期间提供各类服务。
(四)负责按照中国法律和国际奥委会规定做好南京青奥会筹办的财务管理与采购工作。
(五)负责南京青奥会筹办全过程的内部审计和监察工作。
(六)负责南京青奥会的相关法律事务,做好南京青奥会的品牌保护,充分保障与南京青奥会相关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南京青奥会各阶段组织架构搭建、编制管理、组织文化建设及人员配置、培训、管理、安置等工作。
(八)负责南京青奥会体育赛事、文化教育活动以及开闭幕式、火炬传递等各类仪式、典礼的组织运行。
(九)负责南京青奥会体育、文化教育、青奥村、媒体、主运行中心等各类场馆、设施的开发、运行与管理,协调、指导各建设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移交工作。
(十)负责南京青奥会赛时主运行中心、场馆团队及其他各类工作团队的组建与管理,建立并完善南京青奥会赛时运行指挥体系,保障南京青奥会赛时的正常运行。
(十一)负责南京青奥会各类品牌开发和管理,做好市场开发和资金筹集工作。
(十二)负责南京青奥会的新闻宣传和媒体运行工作,扩大南京青奥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十三)负责与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工作,为南京青奥会提供有效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行、赛事服务、交通物流、环境保护、信息技术、志愿服务、医疗与反兴奋剂、食品安全、住宿接待等综合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各级公安、安全部门做好南京青奥会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南京青奥会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京青奥组委(执委会)内设13个部门,部门下设处室77个。
(一)办公厅(法律事务与监察审计部)
负责南京青奥组委与国家、省、市政府及工作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南京青奥组委行政管理、信息和知识管理、后勤接待、法律事务和监察审计等工作;负责与南京青奥会有关的城市运行协调工作。下设综合处、机要处、运行协调处、秘书处(知识管理处)、行政后勤处、合同管理处、权益保障处、监察审计处。
(二)总体策划部
负责南京青奥会筹办的宏观战略研究和政策咨询、计划制定、进程监控和管理、运行整合与协调、风险监控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规划进度顺利推进。下设综合处、计划管理处、运行管理处、风险管理处。
(三)财务部
负责履行南京青奥组委财务管理职责;建立预算并控制预算执行;构建会计核算、采购和资产管理体系;协调税收优惠政策;代表南京青奥组委向国际奥委会进行财务报告。下设综合处、预算计划与控制处、财务管理处、采购处、资产管理处。
(四)人力资源部
负责南京青奥组委机构和岗位设置、编制管理、制服管理、组织文化建设及人员配置、培训、管理、安置等工作;承担人员调配、招聘、培训、奖惩、任免、考核、薪酬、福利、社保、档案管理等职责;负责南京青奥组委党群工作。下设综合处、人力资源配置处、人力资源培训处、人力资源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国际联络部
负责与国际奥委会、国家(地区)奥委会和国际客户的联系交流,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南京青奥组委外事工作;负责管理南京青奥会礼宾事务并提供语言服务。下设综合处、ioc联络与服务处、noc联络与服务处、语言服务处、礼宾处。
(六)市场开发部
与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保持密切合作;开发和管理南京青奥会品牌,为南京青奥会提供资金、物资和服务支持,为赞助企业提供与南京青奥会相关的市场营销平台。下设综合处、赞助商征集处、赞助商服务处、特许经营处、票务处、品牌管理与保护处。
(七)体育与场馆部
负责南京青奥会体育事务、场馆开发和场馆管理工作;负责与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中国奥委会和各级体育部门的联系协调。下设综合处、竞赛管理处、体育外联处、竞赛信息技术处、竞赛注册处、体育展示处、场地器材处、规划建设处、场馆管理处。
(八)综合保障部
负责南京青奥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住宿、清洁与垃圾处理、食物与饮料、医疗与反兴奋剂、交通、物流、赛事服务等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下设综合处、医疗处、交通处、物流处、住宿餐饮处、环境处、赛事服务处、反兴奋剂中心。
(九)新闻宣传部(媒体运行部)
负责南京青奥会的新闻宣传,承担公共关系、互联网媒体、数字媒体、出版等协调工作;为采访南京青奥会的国内外注册媒体提供各类服务。下设综合处、新闻协调处、网络与数字媒体处、编辑出版处、主媒体中心和场馆媒体中心处、广播电视和摄影服务处、新闻服务处。
(十)文化教育部(开闭幕式及大型活动部)
负责南京青奥会里程碑计划、城市文化计划、奥林匹克教育计划、新媒体传播计划、赛会期间12天文教计划等文化教育计划的实施;负责南京青奥会开闭幕式、火炬传递、颁奖仪式、城市庆祝活动等各类仪式、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协调、实施。下设综合处、项目规划处、活动推广处、奥林匹克教育处、火炬传递处、开闭幕式处、颁奖仪式处。
(十一)信息技术部
负责南京青奥会竞赛和文化活动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技术保障服务的规划和运行,组织技术系统的实施。下设综合处、规划运行处、通信技术处(无线电频率协调处)、信息服务处(信息安全处)。
(十二)青奥村部
负责青奥村开发、管理,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南京青奥组委的要求做好规划、选址、设计、建设、交付及恢复交还等工作。下设综合处、计划处、工程处、建成协调处。
(十三)安保部
按照南京青奥会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联系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完成南京青奥会安保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配合南京青奥会安全保卫工作实施部门完成既定安保任务。下设综合处、联络协调处、场馆安全处、专项活动处。
志愿者部 设在南京团市委。负责与属地志愿者社团合作,对南京青奥会志愿者进行招募、培训和管理。下设综合处。
三、人员编制
南京青奥组委(执委会)编制为 640 名,其中临时行政编制200名,临时事业编制440名。
领导职数:部长(正局级)13名、副部长(副局级)29名;正副处长231名,其中:正处长77名,副处长154名。
四、其他事项
(一)南京青奥组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在“三定”规定明确的总量范围内使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严格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程序。
(二)南京青奥组委使用临时编制,南京青奥会结束后所有临时编制均予以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