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