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注销福建中科司法鉴定中心三明分所的批复 (闽司〔2012〕130号) 三明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注销福建中科司法鉴定中心三明分所的请示收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经审核,同意注销福建中科司法鉴定中心三明分所。 此复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