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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闽科普函[201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
(闽科普函〔2012〕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政〔2012〕14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科普优秀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请你单位根据科技部通知(见附件)的要求,推荐本地区和本单位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优秀科普作品(限图书)1部,于2012年4月23日前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由我厅初审后统一向国家推荐。

二、由推荐单位填写《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科普作品6份(套)。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赵中川陈伟电话:0591-87863498

传真:0591-87882060 e-mail:362729025@qq.com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 邮编:350003

附件:《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政〔2012〕142号)(略)

二о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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