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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通道加快海外申请获权相关事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2011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与日本特许厅(j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德国专利商标局分别签订了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简称pph)试点项目的协议。从2011年11月开始,中日、中美、中德和中韩pph试点已相继启动。

pph是一种加快审批通道,可以帮助我国申请人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有pph协议的外局更快获得专利。了解更多pph介绍更多向国外专利局提出pph请求的相关要求,可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pph外网专栏http://www.sipo.gov.cn/ztzl/ywzt/pph。为充分利用上述双边合作机制,协助申请人在国外快速获取专利权,降低申请成本,国家知道产权局将在近期开展pph用户推介活动,如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支持,请与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联系。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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