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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办理CA证书需要携带资料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网上办税ca认证的使用推广工作,对网上传输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安全传递,确保网上纳税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特对新办纳税人办理ca证书需要携带的资料明确如下。

一、新办户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ca证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5、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6、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加盖公章)

二、如需要办理辅助业务,暨一户多证、解密、遗失“损坏”补办、信息变更、延期、挂失的,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加盖公章)

5、《江苏省电子证书技术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此项适用于第二张证书的办理)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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