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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配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2]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配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县顺利开展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配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梅振伟(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潘蔷薇(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华星(县财政地税局副局长)

罗德刚(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春萍(县社保中心主任)

梅利民(县残联理事长)

潘华珠(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潘蔷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余三同志任副主任。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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