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推荐我市优秀劳务分包班组长的通知
(青建管建字〔2012〕10号)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形势要求及建筑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帮助企业合理选择劳务分包队伍,优化劳动力资源,减少劳资纠纷发生,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保证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企业中开展“优秀劳务分包班组长”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模板、钢筋、砼、脚手架、砌筑、抹灰、水电暖等主要工种,具有一定的施工规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较高的施工技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建筑劳务分包班组长。
二、推荐标准及方式
(一)推荐标准
1.被推荐的劳务分包班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与劳务企业(推荐单位)有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务分包班组拥有基本固定的建筑劳务作业人员30人以上,技术工人数量的比例达70%以上,且持证率达到90%以上。
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到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劳动用工管理较规范,劳务分包班组近三年来未发生恶意讨要劳务分包款,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聚众讨薪等群体性事件,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推荐方式
“优秀劳务分包班组长”由劳务分包企业负责推荐,并有三家以上有合作关系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同意推荐。
三、相关要求
各施工企业要以此次推荐工作为契机,立即对所属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劳务分包班组长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筛选出一批优秀的劳务分包班组长,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优秀劳务分包班组长推荐表》(见附件),并由施工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后,第一批优秀的劳务分包班组长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我局建筑队伍管理处,今后凡符合条件的可以随时申报。联系人:王季良,联系电话:85065008。同时,各企业对于清理中发现的信誉不良、管理混乱、施工能力差、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和劳资纠纷隐患的劳务分包班组及班组长,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的“包工头”,要及时予以清除,并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防止各类纠纷发生。
我局将对各企业上报的劳务分包班组长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建立“优秀劳务分包班组”数据库,数据库中的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并通过“青岛市建管信息网”等平台向全社会予以公开发布,便于建筑企业择优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同时我局还将加大对有关优秀劳务分包班组长的政策宣传和指导,积极扶持、引导具备条件的优秀劳务分包班组组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并为劳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平稳、较快发展。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的优秀班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青岛市优秀劳务分包班组长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青岛市优秀建筑劳务分包班组长推荐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优秀劳务分包班组长姓名 | 籍贯 | 身份证号 | 工种 构成 | 从业 年限 | 近三年来的主要 工程业绩(可附表)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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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或专业 承包企业推荐意见 |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 承包企业推荐意见 |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 承包企业推荐意见 | 劳务分包企业推荐意见 |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盖章) | |||||||
注:1、各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及劳务分包班组长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