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1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闽统[2012]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1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
(闽统〔2012〕39号)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1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989元。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月平均工作小时分别为20.83天和166.6小时,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职工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12月÷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数。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