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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1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相关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
(2012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则号列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12年4月19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上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和04069000)进口数量接近2012年触发水平的情况。至4月23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4535.23吨,超过2012年4376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水平。因此,自2012年4月24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的上述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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