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另外,因季节因素,自5月2日起将作息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