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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中广核台山端芬风电场等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12]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中广核台山端芬风电场等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价〔2012〕86号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江门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江门市物价局报来《关于核定我市中广核台山隆文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江价〔2012〕74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中广核台山端芬风电场、中广核台山汶村风电场和中广核台山广海发电厂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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