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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广州地区第一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2〕240号)(以下简称《通知》,可到省住建厅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这次核查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被核查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的核查内容,对企业内部资料和图纸进行整理归档。我委在现场核查时将随机抽取勘察、设计文件各一项,并带回我委核查。

二、被核查企业应备齐《通知》要求的资料,并填写《通知》附件1的一至七项内容。

三、凡未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的单位,请于5月18日前完成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重新建立诚信档案的工作。

四、我委将组成核查组于4月26日-5月18日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传真到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240号)(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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