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精神,现将2012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3:00下午:15:30-18:30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