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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12年“五一”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告2012年第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12年“五一”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告2012年第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对2012年4月28日至5月1日期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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