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12]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相关措施,现将《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爱卫办关于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1〕41号)及《省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卫生城、镇、村复审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爱卫办〔2011〕35号)要求,2012年全国及省爱卫会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复审。复审范围为11个区。为全面做好迎接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审工作的顺利通过,依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争第一”奋斗目标,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作为深入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以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为主线,不断夯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坚持以条块联动、社会参与为抓手,强化责任,群策群力,有效凝聚迎复审工作合力;坚持以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切实解决好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宗旨,把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贯穿迎复审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城市品质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涉及面很广,须按照全面准备、突出重点、以块为主、条保块管的工作原则进行。
(一)主要任务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依据修订后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我市2007年第一次通过复审几年以来工作的再次复审,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10个方面,各有关部门及各区要认真对照标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达标。
(二)工作重点
根据复审工作规范及要求,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群众满意度等为工作重点。检查的重点场所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河道、铁路沿线、公共厕所等。
(三)工作要求
迎复审工作涉及到城市卫生管理各个方面,需要各行业部门和各区政府各尽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条块联动、形成合力,确保任务落实,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做好行业卫生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规划制定,加强日常监督,完成所承担的迎复审工作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资料归档、材料报送。各区政府要落实日常各项卫生管理,尤其要抓好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实际,组织好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和“五小行业”的专项整治,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并保持长效。
三、时间安排
复审的时间安排是:4月底前被复审城市进行自查,自评达标后向省申报;5-6月份省组织复审,复审合格后将结果上报全国爱卫会;7月份以后组织国家级复审,对符合标准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标准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
我市迎复审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上报、接受复审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4月中旬):市政府成立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复审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召开动员会议,部署迎检工作。各区、各部门依据市迎复审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本区、本部门落实各项迎复审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下旬):各区、各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市迎复审方案,对本区、本部门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审要求。尤其是对其项目中所涉及到的环境保护、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河道、大型建筑工地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及“五小行业”卫生等重点难点,要集中力量、加大投入进行解决,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同时要完成各类资料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自评上报阶段(2012年4月下旬-5月上旬):各区、各相关部门对照任务分工,评估相关项目达标情况,并将工作成效、项目达标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4月底前报市迎复审办公室,对问题突出、未达标准要求的项目要立即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整改,属经常性管理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薄弱环节得到切实解决。市迎复审办公室在接到各区、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后,组织市级检查,检查结果报市迎复审领导小组。
(四)接受复审阶段(2012年5月-12月):省和国家将分别在5-6月和7-12月组织专家队伍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或暗访,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按任务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各项卫生管理水平,以良好的城市形象和卫生状况迎接省和国家的复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迎复审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为做好迎复审工作,市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卫生局、药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执行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区分管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若干专业组,负责迎复审过程中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导评估工作。各区及相关部门要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区、本部门的迎复审工作。
(二)明确迎查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迎复审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责任分工,逐条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工作执行力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迎复审的监督检查机制,按照时间进度,定期检查每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会办、督办重难点问题,在人财物各个方面保证迎复审工作的需要。要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环节,搞好专项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五小行业”卫生、环境保护是城市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上述项目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和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对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要组织专项整治,制定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监督指导是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市迎复审领导小组建立月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专业组联席会议制度,掌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协调解决部门、项目之间的相关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各区、各部门迎复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予以媒体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影响城市形象、影响省和国家复审验收的部门和地区,启动问责机制,追究负责人责任,确保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管理责任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