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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粤经信节能[2012]3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2〕3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委),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国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工〔2011〕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在纳入备案名单后实施的项目,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需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完工期在2011年1月以后),且未申请享受过国家或省的资金奖励。

(二)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交通、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改造项目,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

(三)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凡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地域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内项目除外),并且项目实施前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

2.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3.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

4.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属申报范围:

1.新建、异地迁建项目;

2.以扩大产能为主的改造项目,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

3.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合国家政策,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

4.改造主体属违规审批或违规建设的项目;

5.太阳能、风能利用类项目;

6.以全烧或掺烧秸杆、稻壳和其它废弃生物质燃料,或以劣质能源替代优质能源类项目;

7.煤矸石发电、煤层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8.热电联产类项目;

9.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

10.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钢铁企业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烧结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11、已获得国家或省其他相关补助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一)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封皮格式见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编制说明见附件2)。

主要内容包括: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备案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该表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上备案后直接打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项目概述;技术原理;项目节能量计算方法;项目投资额及回收期;商业模式;融资渠道。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节能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

(四)合同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节能服务公司资质备案文件等(复印件);

(五)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合同副本(验收原件);

(六)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

(七)项目验收报告(双方验收);

(八)项目节能效果、节能量计算方法及项目改造前后能耗实测数据;

(九)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财务经营状况(提供公司资金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十)本项目近两年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专项情况说明;

(十一)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十二)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对年节能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含)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今年第一季度项目申报程序。

1.对于我省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在省内(不含深圳市)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可自行选择向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经信(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经信(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于4月30日前联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申报程序流程详见附件7)。

其中,向公司注册地经信(节能)主管部门申请的异地项目(项目实施地不同于公司注册地),还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的经信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格式参考附件6)后,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地的经信(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于4月30日前联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申报程序流程详见附件7)。

2.对于深圳市及外省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我省内(不含深圳市)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的经信(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地的经信(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于4月30日前联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申报程序流程详见附件7)。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认项目年节能量,联合下达项目计划。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标准按节能量400元/吨标准煤(其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省配套160元/吨标准煤)。省财政厅根据审核结果,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当地市财政部门。当地市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及时拨付到节能服务公司。

(二)今年第二至四季度项目申报程序。

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实行每季度申报一次。今年后三季度项目申报,节能服务公司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7月15日、10月15日、2013年1月15日)将上季度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申报,各地经信(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项目上报省,不再另行通知。

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经信(节能)主管部门应在季后5日内填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度统计表》(格式见附件5),报省财政厅(工贸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四、申报时间和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文字材料一式六份(纸张规格为a4尺寸),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另含电子版光盘一份,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各市请于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的项目需等到下个季度再按规定程序报送。

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同时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工作。要加强项目申报监管,严格组织审查,认真把好审核关,坚决剔除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励现象。如出现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资金申请报告封皮;

2. 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编制说明;

3. 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备案表;

4. 节能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表;

5.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度统计表(略)

6. 项目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参考格式)

7. 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程序流程(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xx节能服务公司
为xx用能单位
实施xx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


二〇一二年x月



附件2:
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编制说明

一、正文部分
1.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备案项目申报表
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3.项目概述(可附图表)
3.1开竣工日期
3.2项目改造前的工艺流程和边界范围(项目实施涉及的设备、设施的范围、地理位置界限、规模和运行情况;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能源计量措施;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3.3主要改造内容
3.4项目改造后的工艺流程和边界范围(项目实施涉及的设备、设施的范围、地理位置界限、规模和运行情况;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能源计量措施;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4.技术原理
阐述该项目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节能原理(技术特点),及与原设计或原产品能效对比说明等(500-1000字)。(含在行业、国内、国际领先程度说明)
5.项目节能量计算方法
5.1项目节能量计算依据和基础数据
5.2项目节能量计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必须提供计算公式、并说明公式中每个参数的数据来源)
6.项目投资额及回收期
简要说明项目主体设备费用、工程费用等,回收期按照年节能效益(含相关年经济效益)予以计算。
7.商业模式
请说明能源管理合同的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节能效果测定和验证,效益分享的比例和方式,节能量保证,款项支付的方法、数量及时间、项目(设备)所有权归属/转移等等。
8.融资渠道
请说明实施本项目的资金来源、构成比例及使用情况。
二、附件部分
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者审批文件;
3.节能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表;
4. 合同项目双方法人营业执照、节能服务公司资质备案文件等(复印件);
5.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合同副本;
6.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
7.项目验收报告(双方验收)
8.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财务经营状况
9.本项目近年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专项情况说明;
10.申报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1.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对年节能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含)的项目,还需附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附件3:
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备案表
申报日期: 日 受理编号:

节能服务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通过国家

备案批次

 

单位地址

 

邮编

 

申请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期限

 

项目开工时间

 

项目竣工时间

 

合同项目金额

 

预期节能效果

(实现节能量xxx吨标准煤)

法人代表

 

电话

 

项目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用能单位名称

 

地址

 

所 属 行 业

 

年 营 业 额

 

能耗(吨标煤∕年)

 

占企业成本%

 

法人代表

 

电话

 

项目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用能单位意见:

我单位已委托  对我单位 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用能诊断及节能技术改造,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要求。此项目以该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实施为主,其出资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

企业(单位)盖章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节能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全称

 

详细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固定电话/传真

 

移动电话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银行信用等级

 

电子邮箱

 

 

主要业务范围及服务领域

 

人员情况

员工总数

 

在职

 

外聘

 

人员构成

研究生学历以上(含)

 

本科学历以上(含)

 

大专学历以上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其他

2009年

总资产

 

固定资产

 

营业收入

 

利  润

 

固定资产原值

 

资产负债率(%)

 

税  收

 

2010年

总资产

 

固定资产

 

营业收入

 

利  润

 

固定资产原值

 

资产负债率(%)

 

税  收

 

2011年

总资产

 

固定资产

 

营业收入

 

利  润

 

固定资产原值

 

资产负债率(%)

 

税  收

 

已实施和正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简介

 

 

 

 


法人代表签字:(机构盖章)
年月 日
电话:
填报人:
职务:

附件6:
项目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参考格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xx(节能服务公司名称)公司,于2011年x月至xx月在我市为xx(用能单位名称)公司实施xxxx(项目具体名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该项目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申报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

xx市经信(节能)主管部门(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抄送:xx市(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地市)经信(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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