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根据《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受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委托,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就2012年度专项资金申请、实施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实施时间的调整
从本年度开始,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申请时间将从每年第三季度调整为每年第二季度,即本年度专项资金申请时间调整为2012年4月12日至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从本年度开始,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时间也从跨年度实施调整为当年实施完毕,即本年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实施截止时间调整为2012年11月30日。
二、预警资金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单位为本市企业,企业及申请的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2、属于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本市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且申请的项目对于本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3、有产品或技术向国外输出、或计划拓展国外市场的企业。
4、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的企业。
5、企业申请的海外预警项目应具备明确的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及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注:2012年度项目将优先考虑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领域的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申请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承担单位的为本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2、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实施海外预警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力资源条件。
3、拥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及相关支撑条件。
4、充分理解项目需求,且项目预算科学合理。
注:为了确保预警项目的实施质量,从2012年度起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只能一对一承担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同时,由于2011年度和2012年度项目重合期较长,为了保证2012预警项目按质按量完成,2012年度项目将优先考虑未承担2011年度预警项目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三)项目数据服务机构为提供知识产权数据库应用及数据检索分析服务的专业机构,数据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知识产权数据库应用及数据检索分析服务的专业能力。
2、拥有合法来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资源及检索分析工具。
3、拥有较为完善的数据库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4、拥有成熟的预警相关数据库检索分析案例经验。
三、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和额度
(一)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申请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实施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包括针对企业关键产品和技术领域实施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和预警分析、针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实施防御策略分析以及提供应对知识产权潜在风险的法律咨询等相关的项目实施任务。
(二)专项资金用于辅助申请单位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应予项目总体预算的50%进行资助,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企业须予等额配套资金。
(三)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助资金及企业配套资金都拨付至承担项目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及数据服务机构。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请登陆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网站www.bippa.org,点击企业海外预警专项资金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年度专项资金在线申请。符合初审条件的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需将书面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二)数据服务机构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邮箱bippa@126.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注“预警项目数据服务商申报材料”字样。符合初审条件的数据服务机构需将书面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三)企业可就海外知识产权应急救助的申请条件详询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小丽
联系方式:电话010-51530182,传真010-82356387
地 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1室
邮 编:100191
附件1: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企业)
附件2: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附件3: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
附件4:2012年度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工作流程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一、申请资助的企业及其申请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2、属于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本市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且申请的项目对于本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3、有产品或技术向国外输出、或计划拓展国外市场的企业。
4、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的企业。
5、企业申请的海外预警项目应具备明确的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及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请材料的组成内容
(一)资助项目申请表(见下表)
(二)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资质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2、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3、有助于说明情况的如国外客户订单、有关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或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辅助证明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以及计划投入的自有资金证明。
2、企业具备的人力资源条件、软硬件设施条件等证明材料。
3、其他有助于说明情况的如有关批复文件、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应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2、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初审合格企业,须提交书面版(按a4纸尺寸印制)申报材料,并一次报送,之后不得追加或修改。
4、按规定顺序装订材料:
(1)资助项目申请表;
(2)企业资质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辅助证明材料。
编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注 册 地:北京市 区(县)
所在园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二○一二年
一、填表要求
1、申请企业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
2、如篇幅所限,申请企业可按原格式自行打印本申请表。
3、申请表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4、申请表的可以手工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5、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并装订成册,打印一式十份。
二、指标说明
1、注册登记类型: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2、行业类型: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其他高技术。
3、工业总产值:指本年度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4、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即: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
5、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一、申请资助项目企业的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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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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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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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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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企业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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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类型 |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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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含外资比例 | % | |||||
职工总数 | 人 | 研发人员 数量 | 人 | |||||
2011年工业 总产值 | 万元 | 2011年纳税总额 | 万元 | |||||
2011年工业 增加值 | 万元 | 2011年出口创汇总额 | 万元 | |||||
2011年企业 总收入 | 2011 | 10年技术 研发支出 | 万元 | |||||
专利授权 总量 | 件 | 发明专利 数量 | 件 | |||||
企业 所获资质 基本情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列明企业在国内外获得的资格认证或有关荣誉/奖励等情况。 | |||||||
企业产品/ 技术研发及 知识产权 基本情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企业主要产品/技术的名称及研发情况; 2、企业主要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申请和获得情况。 | |||||||
二、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情况 | ||||||||
申请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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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简介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最高学历、主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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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 状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本项目相关的专利申请和授权状况说明,包括授权专利名称和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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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说明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相关产品/技术的技术领域、技术水平、主要优势; 2、相关产品/技术研发的计划或实际投入情况; 3、相关产品/技术贡献的总体收入、外贸出口情况; 4、相关产品/技术的国内外市场以及市场占有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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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理由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相关产品/技术的国外主要竞争对手及其知识产权描述; 2、相关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风险状况; 3、相关产品/技术的社会经济意义; 4、对本企业和本行业的关键性、紧迫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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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资助项目的相关说明 | ||||||||
申请专项资助 额度 | 万元 | 自有资金或其他来源资金投入额度 | 万元 | |||||
申请专项资助 主要用途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检索费、数据分析费、专家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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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计划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3、企业知识产权部门设置以及工作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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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说明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根据项目预期投入进行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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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相关条件说明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资源条件和软硬件设施条件的描述。 | |||||||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登记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所在 单位 | 担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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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见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企业基本概述; 2、申请项目对于企业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活动的意义; 3、企业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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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一、申请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2、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力资源条件。
3、拥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
4、充分理解项目的需求,且项目预算达到科学合理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的组成内容
(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见下表)
(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有助于说明情况的相关部门出具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条件说明材料
1、近三年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成功处理的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的相关案例说明:案例名称、案例背景、处理结果等描述。(注:本部分针对的是申请表已有案例的说明材料)
2、已实施代表性案例的具体业务说明: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服务范围、服务流程以及财务状况描述。
3、承担服务所需的各项条件说明:承担服务所需专业人力资源条件、所需数据库及信息资源条件的描述并说明来源,其他有助于说明情况的软硬件设施等条件的描述。
三、注意事项
1、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2、每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每年只能承担一个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
3、初审合格机构须提交书面版(按a4纸尺寸印制)申请材料,并一次报送,之后不得追加或修改。
4、如篇幅所限,申请单位可按原格式自行打印申请表。
5、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6、申请表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7、按规定顺序装订材料:
(1)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条件说明材料。
编号:
机构名称:(公章)
注 册 地:北京市 区(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二○一二年
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说明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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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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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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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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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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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万元 | 2011年资产 总额 | 万元 | ||
2011年利润 总额 | 万元 | 2011年上缴 税金 | 万元 | ||
员工人数 |
| 执业资格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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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本单位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主要业绩简介。 | ||||
所获资质 情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列明本单位在国内外获得的资格认证或有关荣誉/奖励等情况。 | ||||
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情况说明 | |
预警和应急救助业务说明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针对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或应急救助业务的基本概述; 2、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或应急救助应包括的服务范围和基本内容说明。 |
代表性案例 实施情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近三年来实施的知识产权预警或应急救助成功案例简介(要求两个以上案例); 2、相关案例的背景、专业服务内容以及案例实施结果描述; 3、相关案例的经费支出情况描述。 |
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承担项目的说明 | ||||||
项目运作模式及组织运行机制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海外知识产权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的项目运作模式; 2、承担项目运作的组织运行机制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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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项目所具备的人力资源条件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承担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所需专业人力资源条件的描述; 2、主要专家介绍(具体列明,并附简介)。 | |||||
主要专家登记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所在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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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项目所具备的数据库及信息资源等条件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承担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所需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条件描述; 2、上述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条件的主要来源说明; 3、提供专业化服务所需的其他软硬件设施等条件的说明。 | |||||
申请单位意见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本单位的申请理由陈述; 2、本单位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3:
一、申请条件
1、提供知识产权数据库及数据检索分析服务的专业机构。
2、拥有合法来源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资源及检索分析工具。
3、拥有较为完善的数据库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4、拥有成熟的预警相关数据库检索分析案例经验。
二、申请材料的组成内容
(一)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申请表(见下表)
(二)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有助于说明情况的相关部门出具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二)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服务条件说明材料
1、机构拥有的知识产权数据库资源描述,并说明来源。
2、机构拥有的知识产权数据检索和分析工具,以及相应报价。
3、机构知识产权数据库相关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其价格。
4、数据库已服务过的项目或企业及服务的效果。
三、注意事项
1、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2、申请材料须提交书面版(按a4纸尺寸印制)一式十份、电子版一式一份,并一次报送,之后不得追加或修改。
3、如篇幅所限,申请单位可按原格式自行打印申请表。
4、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符号正确、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5、申请表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6、按规定顺序装订材料:
(1)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申请表;
(2)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服务条件说明材料。
编号:
机构名称:
注 册 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二○一二年
一、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说明 |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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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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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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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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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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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 执业资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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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业务简介。 | ||||
所获资质 情况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注:包括国内外获得的资格认证或有关荣誉/奖励等情况。 | ||||
二、机构知识产权数据库相关介绍及报价 | |
相关 数据产品 及服务报价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 申报该项目的知识产权数据库介绍(包括数据量、数据来源、数据更新周期,数据库相关功能等) 2、 数据库报价(请标明不同服务内容的价格) |
三、机构知识产权数据库相关售后服务及其价格 | |
数据库 售后服务、技术支持 及其价格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请说明可提供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1、 免费服务和支持 2、 有偿服务和支持(请标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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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库服务过的项目或企业及服务的效果 | |
服务过的 项目或企业 及服务效果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数据库服务过的项目或企业 2、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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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构申请意见 | |
本机构 申请意见 | 【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填写说明) 1、本机构的申请理由陈述; 2、申明本机构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机构(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一、受理申请程序
1、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统一受理本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5月10日。
2、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网站在线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数据服务机构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bippa@126.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注“预警项目数据服务商申报材料”字样。
3、协会按规定对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即初选。
4、初选合格的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协会。协会对所有申请材料妥善保存。
二、项目审查程序
专家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正式评审,确认本年度入围的企业项目、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批准后将进行至少7天的网上公示。
三、项目对接程序
入围的企业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进行项目对接,对接双方需共同拟定海外预警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协会审查。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一家中介机构只能承担一家企业的海外预警项目。
四、项目实施和验收程序
1、项目对接成功后,签署三方协议(协会与受资助的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数据库购买协议(协会与数据服务机构)。
2、协会按规定拨付政府专项资金,同时企业配套等额资金。
2、协会负责监督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组织验收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向主管报送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