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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粤农计[2012]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农计〔2012〕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农业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2年省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2年省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2年省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包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2012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整治基本农田10万亩,建设小陂头125个。健全完善农田排灌系统,包括田间排灌渠道、小陂头和一些简单渠系建筑物(如涵闸)等,建成“涝能排、旱能灌、渠相连”的旱涝保收农田,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收,年新增产值2200万元。耕地质量建设专项由原来的改造中低产田专项和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两个专项整合而成。中低产田经改造项目完成后,必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渠相连、路相通、车能行、地力高”的目标,地力明显改善,粮食亩产增产50公斤以上。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主要包括省级项目县和省级万亩示范区建设,施肥指标体系和施肥专家系统研发等。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实行逐级申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局会财政局审核后,逐级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纳入省直管县试点的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由县级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直接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同时报所在地级市农业局备案。省直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直接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农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正式请示件、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申报汇总表由各市农业局填写)。有特别要求的专项资金按其规定的项目申报书填报,没有特别要求的专项资金按省农业厅统一的项目申报书格式填报。

(三)材料受理。各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指南规定的格式上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须于2012年5月25日前报省农业厅农业投资管理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二号办公楼11楼)和省财政厅。同时电子版发送到nytfzjhc@163.com、gdntzx@126.com及省农业厅各专项资金主办业务处室(单位)要求的电子邮箱(电子文件以截止日收到的为准,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多报无效(联系人:孔令剑、李红,联系电话:020-37288402、020-37288401)。

三、管理要求。项目管理实行辖区责任制。各级组织申报单位,要根据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抓好申报项目资质审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一.2012年省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2012年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2012年省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名称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建设用途和绩效目标
整治基本农田10万亩,建设小陂头125个。健全完善农田排灌系统,包括田间排灌渠道、小陂头和一些简单渠系建筑物(如涵闸)等,建成“涝能排、旱能灌、渠相连”的旱涝保收农田,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收,年新增产值2200万元。
三、专项资金用途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标准:本项目省级财政每亩补助1000元,小陂头每个补助15万元以下。鼓励市县和农民自筹资金用于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
(二)建设标准:参照省农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相应内容和条款执行。
(三)资金使用范围:
(1)农田整治项目。省财政每亩补助1000元,主要用于农田间排灌渠道工程规划、设计、建设;
(2)小陂头建设项目。省财政每个补助不超过15万元,原则上受益面积300亩以上的补助15万元,受益面积200亩以上的补助10万元,受益面积10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小陂头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小陂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
(3)省级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省农业厅开展项目的评估、公示、绩效评价等管理支出。省级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接待、购置车辆等行政性经费开支。各市县不得在省级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培训费以及专项工作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四、专项资金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项目管理与实施主体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有关市、县农业局。
(二)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及对象
本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是粤东西北14个地级市和江门市的恩平、台山、开平市,项目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整治的基本农田,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建设的项目必须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而且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应为农业用地;
2.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
3.项目区地块集中连片,同一灌区或田塅区域面积300亩以上。往年已安排其他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然村原则上不作安排;
4.基本农田经整治后有利于粮食增产、调整农业结构、发挥特色农业优势、开发冬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5.项目所在乡镇、村干部和农户有整治农田水利意愿,承诺积极配合项目工程建设,并制订乡规民约,落实管护措施。
五、项目申报要求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和财政局按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农业生产管理、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专家科学选址和设计,编制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材料
1.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项目申报文件(见附件2)。
2.项目的申报书(装订成册)包括:
(1)县级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的文件;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要求报送的附表(附件6、附件7、附件8)
3. 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农计字号格式上报(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以地级市为单位,统一填好《xx市申报2012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省直管县单独申报。专项资金主办处室(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李春艳,电话:020-37288309,电子邮箱:agrizzyc@126.com。
(二)申报要求
1.各地级市、省直管县按照2012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规模(见附件1)确定的申报数额上报项目。
2.项目申报时书面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网上申报通过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58.62.220.9:3020/ntweb/index.htm),填写申报项目基本资料及上传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等申报资料,系统确认后提交专家进行评估。文字材料统一用word文档,表格材料统一使用excel文档。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2--附件9均可在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下载。
六、审批程序
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审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项目安排方案,并下达项目资金和计划。各地根据省下达的项目资金和计划,一个月内完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批复后实施。

附:1.2012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规模
2.关于上报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请示(略)
3.××市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一览表(略)
4.各县(市、区)上报项目的请示(略)
5.各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略)
6.××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量表(略)
7.××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核算表(略)
8.××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概算表(略)
9.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立项时略,待省批复项目时编制)(略)

附1:
2012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规模

单位:万亩、个

市别

分配因素

按权重计算2012年申报规模

调整后2012年申报规模

基本农田面积(35%)

粮食播种

面积(30%)

连片300-1000亩未整治面积(35%)

农田整治面积

小陂头个数

农田整治面积

小陂头个数

汕头

67.56

107.51

31.52

0.255

3.2

0.26

3

韶关

234.46

183.65

120.01

0.734

9.2

0.73

9

河源

135.29

186.27

52.43

0.456

5.7

0.46

6

梅州

179.19

248.42

78.22

0.628

7.9

0.63

8

惠州

196.83

180.81

85.52

0.602

7.6

0.60

8

汕尾

137.93

143.76

71.09

0.466

5.9

0.47

6

阳江

261.60

220.28

47.27

0.614

7.7

0.61

8

湛江

645.37

438.05

394.30

2.118

26.6

2.11

26

茂名

322.77

381.91

167.13

1.136

14.2

1.14

14

肇庆

192.45

252.88

87.71

0.671

8.4

0.67

8

清远

374.08

269.09

135.78

1.008

12.6

1.01

13

潮州

58.37

67.88

29.99

0.204

2.6

0.20

3

揭阳

156.92

205.70

96.64

0.610

7.7

0.61

8

云浮

161.55

178.91

31.58

0.425

5.3

0.43

5

江门、恩平、

台山、开平市

187.00

214.84

24.61

0.469

5.9

0.47

6

南雄

58.92

54.61

28.80

0.189

2.4

0.19

2

紫金

38.90

60.68

20.99

0.153

1.9

0.15

2

兴宁

40.40

80.18

13.08

0.153

1.9

0.15

2

封开

41.94

51.63

6.00

0.110

1.4

0.11

1

合计

3491.53

3527.06

1522.67

11.00

138.0

11.00

138


注:1.本项目实施范围为粤东西北地区和江门的恩平、台山、开平市;
2.每个农田整治项目面积规模为300-1000亩,小陂头投资15万元以下。
3.按照4舍5进原则,调整后全省申报规模农田整治面积超额0.01万亩、小陂头个数超额1个,分别在申报规模较大的湛江市中调减。

附件二
广东省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名称
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
二、建设内容
主要扶持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和改造中低产田
(一)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
主要包括省级项目县和省级万亩示范区建设,施肥指标体系和施肥专家系统研发,以及省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等内容。其中,省级项目县主要开展采样测试、田间试验、宣传培训、个性化服务、示范区建设、配方肥推广和耕地地力评价等;省级万亩示范区主要开展宣传培训、配方肥推广和示范户培育等;施肥指标体系主要开展田间试验和巡回指导;施肥专家系统主要开展系统开发、维护、更新和推广应用;省级数据管理中心主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专业网站建设,数据采集管理和分析应用。
(二)改造中低产田
主要开展田间排灌渠道开挖、疏浚及三面光硬底化、机耕路、便桥、涵闸等工程措施建设;种植专(兼)用绿肥、施用有机肥、稻秆还田等生物措施建设。
三、绩效目标
(一)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
1.省级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0%以上, 配方肥施用面积达到推广面积30%以上,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90%以上,农户对测土配方施肥满意率95%以上,节本增效30元以上。
2.省级万亩示范区。示范区内配方肥施用面积占示范区面积的70%以上,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100%以上,农户对测土配方施肥满意率95%以上,培植不少于100个种粮大户、50个科技示范户的示范推广队伍,亩节本增效50元以上。
3.省级施肥指标体系。基本摸清承担作物施肥现状和需肥规律,初步建立承担作物土壤养分丰缺指标和推荐施肥指标。
4.省级施肥专家系统。建立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并配合做好购置计算机(触摸屏)后的系统安装和培训工作。
5.省级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中心。建立测土配方施肥专业网站,维持数据中心正常运行,提供年度耕地质量评价报告,为耕地质量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改造中低产田
中低产田经改造项目完成后,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渠相连、路相通、车能行、地力高”的目标,地力明显改善,粮食亩产增产50公斤以上。
四、扶持重点、用途和补助标准
(一)扶持重点
1. 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省级项目县和万亩示范区的扶持重点为在建的国家级和省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市、区)。
2.改造中低产田。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台山和开平市,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和中央小型水利重点县。
(二)用途和补助标准
1.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
(1)省级项目县。每个项目县补助30-40万元,主要用于采样测试、化验室日常运转、田间试验、宣传培训、信息栏制作、示范区建设、触摸屏购置、配方肥推广、耕地地力评价、数据库维护和项目管理等。
(2)省级万亩示范区。每个补助20-25万元,主要用于配方设计、配方肥推广、宣传培训、技术资料印刷发放、制作标志牌及效果调查等。
(3)省级施肥指标体系。主要用于田间试验、取土测土、仪器设备和劳务补贴等。
(4)省级施肥专家系统。主要用于数据库建立,系统开发、系统培训、维护和更新、系统推广应用等。
(5)省级数据管理中心。主要用于网站建设、系统维护、数据管理和耕地质量评价等。
2.改造中低产田
采取工程和生物综合措施改造中低产田项目补助标准为1000元/亩,建设专用绿肥高产示范片补助标准为60元/亩。其中采取工程和生物综合措施的改造项目,工程措施费按总额的60%控制、生物措施费按总投资额40%控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采取工程和生物综合措施改造中低产田以及建设专用绿肥高产示范片,具体用于项目踏勘、设计、支付人工、购买、运输与项目有关的水泥、砖、木料、砂石、钢筋、管道等建筑材料和绿肥种子(含根瘤菌)、有机肥料(含禽畜粪便、作物秸秆、河塘泥、菇泥、土杂肥)、田间管理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
1.省级项目县。2007年-2009年启动建设、完成2011年度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任务的省级项目县。
2.省级万亩示范区。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3.省级施肥指标体系、施肥专家系统和数据管理中心。省直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
(二)改造中低产田
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台山和开平市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省级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
申报中低产田改造的项目区必须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且计划改造的农田产量低于当地平均产量,采取工程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单个项目实施规模为连片300-400亩;采取生物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单个项目实施规模为连片500亩以上。以县级为单位,上年度扶持过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六、资金监管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1]1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改造中低产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1]13 号)的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管好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七、责任主体
根据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各项目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科研教学单位领导为行政负责人,实行总负责;各实施单位法人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省直科研教学单位的项目承建实施单位必须与省农业厅签订承担项目建设后知识产权协议及测土、试验数据的保密协议。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项目申报文件
2.项目的申报书(装订成册)包括:
(1)县级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的文件;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要求报送的附件材料
3. 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农计字号格式上报(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以地级市为单位,统一填好《xx市广东省2012年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省直管县单独申报。专项资金主办单位(省土壤肥料总站)联系人:张桥 张满红,电话:020-37288083 020-37288085,电子邮箱:gdtfzz@163.com。

附:1.广东省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xx市广东省2012年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一、项目背景(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二、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申请单位的组织形式、技术力量、农技推广体系状况、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农民收入、农业农村发展的贡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的工作基础等有关情况)。
三、项目目标任务
四、资金使用方向、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五、项目实施计划和完成进度、时间
六、组织实施与管理
七、项目完成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八、项目区现状图、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工程量计算表(仅适用于改造中低产田项目)。

广东省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说明

一、项目申请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县(市、区)实际逐项认真填写,编制《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是在《申报书》基础上逐项详细填写当地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背景”要针对实施本项目的要求,具体阐明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中低产田改造在本县(市、区)已实施的基础,今后可承担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
三、“项目目标任务”是指有可衡量的指标任务和明确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本县(市、区)的实际,对实施面积、施肥建议卡入户率、配方肥使用面积、土壤取样数量、田间肥效试验点、示范区、配方肥供应、宣传培训等各有关工作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任务;中低产田改造的项目目标任务包括治理范围、地点、规模及水土资源评价,工程量及主要工程、农艺措施。
四、“项目实施计划和完成进度、时间”,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及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建设计划。
五、“组织实施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实施项目的总体思路、建设模式、保障措施、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等。

附1:
广东省省级耕地质量建设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专 项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行政 主管 单位
项 目 单 位
单 位 地 址
法人代表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申报日期



广东省农业厅监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

地点及规模

 

生产建设及技术基础

 

二、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申请省级财政补助及主要用途

项目负责人及任务分工

 


三、绩效目标及保障措施

主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绩效目标)

项目管理、保障机制及措施


四、审核

结 论

项目单位责任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法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部门审核

 

市(县)级农业部门(盖章):  市(县)级财政部门(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签字):

 

 



附2:
xx市2012年广东省省级耕地质量建设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表单位(地级市农业局):单位:万元

编号

市别

专项资金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绩效目标

申报财政补助金额

报送文号

备注

1

         

2

         

3

         

4

         

5

         

6

         

制表人: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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