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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颁发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人[2012]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12〕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华同志任工业园区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局长;
张剑同志任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徐国平同志任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刘广立同志任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局)局长;
王学军同志任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陆震伟同志任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韩建青同志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巴健同志任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局长,免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聘任陶建民同志为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聘任单杰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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