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淄知字[2012]11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三、宣传要点
(一)宣传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突出成就。重点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取得的成效;出台《淄博市专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大力宣传“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目标。
(二)宣传我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着重宣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发布《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展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加强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的宣传推广。
(三)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知识产权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选择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集中报道,挖掘运用知识产权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
四、 主要活动
宣传周期间,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知识产权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一)各区县、高新区在驻地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联合淄博日报等媒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专项宣传活动,市、区县分管领导发表署名文章、接受媒体采访,集中报道典型企业、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展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
(三)出台《淄博市专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进一步加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的意见》,向社会发布《2011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四)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活动,对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开展,向社会公布“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电话。
(五)以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六)开展服务创新主体和送知识产权进企业、学校、科研院所活动;组织代理机构与创新主体对接,开展定向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宣传周活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二)要突出主题,创新宣传活动形式,讲求宣传实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三)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好相关活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对开展活动的情况、经验、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2年4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zb3188608@126.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