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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首都医科大学实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2]1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首都医科大学实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的批复
(京教函〔2012〕165号)


首都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成人学历教育与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实施的请示》收悉。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临床医学(专升本)成人学历教育与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实施,面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定向招生,培养学制2.5年。
二、2012年实施并轨的临床医学(专升本)专业可采取“3+x”的招生考试政策,单独划线录取,安排招生计划80-100人。2013年之后该专业招生考试政策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你校要按照学历教育和助理全科医师培养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在改革实践中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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