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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云南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2]5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云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514号)


云南省文化厅:
云文市〔2012〕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云南卓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2年4月30日到云南省文山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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