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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唱家贺磊明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2]5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唱家贺磊明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543号)


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审批请〔2012〕3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深圳东方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唱家贺磊明,于2012年6月16日到广东省深圳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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