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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江西省优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中介[2012]4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江西省优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2〕411号)


郭家娥、方仕鹏:

你们提交的江西省优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江西省优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郭家娥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方仕鹏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173号(南昌航空学院内)。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郭家娥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江西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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