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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颁发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63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业经2012年4月17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王桂芬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8月20日市政府第47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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