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63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业经2012年4月17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王桂芬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8月20日市政府第47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