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2年“五一”放假期间停止部分网上应用服务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房改造工作规划,4月28日18时至5月2日0时期间与总局网络通讯将停止。届时,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的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税控收款机网上报税系统及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等系统的部分应用服务(具体情况见下表)将停止使用,特此通知。

表:“五一”期间网上服务停止业务功能列表

业务系统

应用服务

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

货物运输发票认证功能

税控收款机网上报税系统

网上抄报功能

增值税远程抄报系统

异地红字发票销单开具功能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2年4月28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