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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2]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太原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太原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运局、
市气象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全面做好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并政发〔2010〕15号),结合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效规避灾害风险;专群结合,群测群防,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做好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治理责任,谁引发,谁治理;“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2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12年太原年降水量约为370~410mm,接近常年略偏少,平均气温略高。冬季(1~2月)全市降水较常年略少,气温偏低;春季降水较常年略多,气温略高;夏季降水较常年略偏少,气温偏高;秋季降水较常年略多,气温略高。
冬季(1~2月):降水量约为5~7mm,较常年略偏少;气温接近常年同期略低,季内温度阶段起伏较大,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
春季(3~5月)降水量约为60~80mm,较常年同期略偏多,可能有阶段性春旱发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
夏季(6~8月)降水量约为210~240mm,较常年同期略少,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仍会有局地洪涝和阶段性干旱发生;气温较常年同期正常略高。
秋季(9~11月)降水量约为80~100mm,较常年同期略多;气温较常年同期略高。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两个阶段,一是3-4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全市由南往北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地下水作用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主汛期的6、7、8、9月份。这一期间全市降水量占年总降水量的70%以上,地质环境脆弱地区在降雨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因此,今年3-4月冰雪消融期及6、7、8、9月主汛期是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构造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崩塌地质灾害雨季也会有所加重。
(三)主要地质灾害预测
崩塌、滑坡、泥石流是全市数量最多、分布面积最广的地质灾害。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局地异常气候增多,地质灾害的突发性越来越强。干旱造成岩土体松散开裂,山体紧固性发生变化,一旦遭遇强降雨,发生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会明显增加。黄土地区解冻期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增多。
矿业开采、公路铁路建设、建房切坡等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不断增多,极易引发边坡坍塌、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随着我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大部分小煤矿被关闭,由此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总体上会趋缓,但以往形成的致灾因素仍可能继续引发灾害。煤矿兼并重组及一些国有大矿生产规模不断扩张、开采技术不断提高,会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并引发大量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及威胁对象
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类型有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泥石流等。按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发育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等易发区(b)、低易发区(c)和不易发区(d)4个区17个亚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1)。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古交市中部以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地质灾害为主的高易发区(a1)
主要分布于古交市中部嘉乐泉、姬家庄、神堂岩等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以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滑坡等为主,采空区大面积分布,导致大量土地、村庄裂缝、水资源破坏,危害严重。该区面积379.76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75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66个。
2.古交中南部、万柏林西部、晋源区西北大中型煤矿分布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2)
主要分布于古交市中南部常安、东岭上、闫家峪,万柏林西部南岭、新道,晋源区西北周家庄、杏坪等地区。该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分布有西山煤电集团马兰矿、屯兰矿、东曲矿、西铭矿、杜儿坪矿、官地矿,及麦地掌、锦富煤矿等,这些矿山大规模开采会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并引发大量地面塌陷、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该区面积428.81km2。
3.万柏林区西山化客头、杜儿坪以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地质灾害为主的高易发区(a3)
主要分布于万柏林区西山化客头、杜儿坪等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以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泥石流、滑坡等为主,采空区大面积分布,导致大量土地、村庄裂缝、水资源破坏,危害严重。太原市“96.8.4”特大泥石流即发生于该区。该区面积150.95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36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33个。
4.清徐北部山区采矿引发地面塌陷、裂缝及其它因素引发的滑坡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4)
主要分布于清徐县北部山区,该区砂泥岩风化强烈、黄土覆盖较薄,常沿软弱结构层面、土岩接触面发生滑坡。采矿引发的塌陷、裂缝、滑坡及修路切坡、降水诱发的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危害严重。该区面积151.81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36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34个。
5.清徐县西边山构造地裂缝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5)
主要分布于平泉,仁义,东、西马峪,新民村,武家坡一线,呈近东西向条带状分布,构造成因的地裂缝发育,多个村庄受地裂缝影响严重。该区面积18.86km2。
6.太原东山地区采矿引发地面塌陷、裂缝及其它因素引发的滑坡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6)
主要分布于张家河、新沟、杨家峪、长沟等地区,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发育。由于该区属山前黄土台地区,修路、建房等工程活动常引发滑坡或崩塌地质灾害。该区面积108.66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22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12个。
7.阳曲县城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7)
主要分布于阳曲县城附近杨兴河西岸及火车站、北塔地等地区,地貌属黄土台塬及山间河谷区,受人类工程活动及其它因素影响,黄土崩塌发育约13处,且稳定性差,严重影响该区居民生存及县城的规划发展。该区面积10.23km2。
8.阳曲县城北东青龙煤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8)
青龙煤矿如进行大规模开采会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并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该区面积约33.32km2。
(二)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b)
1.汾河水库库岸崩塌及娄烦西北采矿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1)
汾河水库周边库岸崩塌影响范家村、西果园等村庄稳定。娄烦西北部地区煤矿开采塌陷造成赤土华、山庄头等多处村庄受损。该区面积198.07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16个。
2.古交西南岔口至邢家社地区滑坡、崩塌中易发区(b2)
主要分布于寨底、下阳坡、中社、刘庄、梅洞沟等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以修路、建房等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为主,各隐患点稳定性较差,对公路、房屋建筑构成威胁。该区面积372.88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10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9个。
3.阳曲县西北西凌井、北小店黄土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3)
主要分布于西凌井、西庄、梁庄、北小店、石庄等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以修路、建房等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为主,各隐患点稳定性较差,对公路、房屋建筑构成威胁。尤其是西康公路沿线崩塌较发育。该区面积274.85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38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25个。
4.阳曲北西兴庄、古城、杨兴、贾庄等黄土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4)
主要分布于兴庄、古城、杨兴、贾庄一线,地质灾害类型以修路、建房等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为主,各隐患点稳定性较差,对公路、房屋建筑构成威胁。该区面积191.85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22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21个。
5.阳曲县东、南上阳寨、红沟、屈家庄等黄土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5)
主要分布于上阳寨、红沟、屈家庄等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以修路、建房等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为主,各隐患点稳定性较差,对公路、房屋建筑构成威胁。该区面积195.53km2,调查到的隐患点约24个,其中中型以上隐患点约17个。
6.太原市区吴家堡、武家庄地面沉降中心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6)
位于太原市区吴家堡、武家庄等地区,属太原市地面沉降中心区,地面沉降等值线达2000mm以上,导致该地区地面积水、村庄房屋裂缝。该区面积20.96km2。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1.太原市基岩山区、黄土丘陵区除高易发、中易发区以外的其它地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
这些地区现状调查到的地质灾害不发育,但因位于山区、黄土丘陵区,受人类工程活动、降水等因素影响,有可能发生各类地质灾害。该区面积3442.89km2。
2.太原市地面沉降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2)
除吴家堡、武家庄地面沉降中心区以外的太原市地面沉降区,该区监测资料显示有地面沉降,但形成的危害及造成的损失不明显。该区面积286.77km2。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意见,建立完善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铁路、交通、水利、建设、安监、教育、旅游、煤炭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山企业、学校、景区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搞好排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搞好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健全完善县(市、区)、乡(镇、街办)、村(厂矿、土地使用权人)三级群防群测网,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前兆,出现险情,及时以多种方式通知受威胁群众撤离,速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三)完善预案,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拟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责成每个危险区(段)和重要隐患点责任单位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
(四)严格值守,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县、乡政府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立即处置的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太原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24小时值班。工作时间值班电话:3586596(局办公室);非工作时间值班电话:3586722(局值班室)。各驻地国有矿山企业及各有关单位也应建立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五)加强宣传,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和频率,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受威胁群众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六)抓好应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应急机构,组建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装备,做好车辆、应急物资、应急资金准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变能力。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区段,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要及时、有序、有效,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灾情、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实施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应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储备足够的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物资,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七)加大投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调(勘)查、宣传、群测群防网络、预警体系建设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抢险救灾,配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交通、通讯、监测等设备。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直接危及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旅游景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
(八)加强体系建设,构建坚实的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狠抓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包括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救援等四大体系和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五到位建设要常抓不懈,树立一批示范典型。
五、太原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 长:吉久昌(副市长)
副组长:薛维柱(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宝玉(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张占军(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 宁(交运局副局长)
杜成元(水务局副局长)
梁承刚(防汛办主任)
崔学锋(住建委总工)
张 军(气象局副局长)
刘 豹(安监局副局长)
王玉英(人防办副主任)
葛文军(地震局局长)
于振龙(教育局副局长)
鲁 恺(民政局副局长)
邢建成(财政局副局长)
索秀敏(煤管局副局长)
常福元(万柏林区副区长)
卢俊峰(晋源区副区长)
冯原平(小店区副区长)
强建林(古交市副市长)
侯富田(迎泽区副区长)
王晋章(杏花岭区副区长)
贾慕权(尖草坪区副区长)
李建国(阳曲县副县长)
杨俊栓(娄烦县副县长)
许国平(清徐县副县长)
米子军(太钢矿业公司副经理)
侯水云(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总工)
宋旗跃(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张占军(兼)。
市政府各局、委、办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各驻地国有矿山必须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导机构,切实抓好本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附件:1.太原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点(略)
2.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速报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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