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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分离设立创意设计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专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

二、专项计划类别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分离设立创意设计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三、受理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立项核准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七份)、相关附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委,并同时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上报)。

(三)所申报项目如已获我市相关部门专项资助的,不得申请。一经发现,我委将通报市相关部门,停止对申报单位的其他资助。

四、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82107387。

受理地点:市发展改革委办事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1-32号)。

五、决定机构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六、受理时间

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5月31日。

七、审查程序

按照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规程实施,包括以下程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市发展改革委下达资金批复--市财政委员会拨付资助经费--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监管银行监管项目单位资金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分离发展创意设计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专项申请指南

2、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深圳市文化创意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文化产业项目属核准事项,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向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核准手续。详情请查看: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在线办事中的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分离发展创意设计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专项申请指南

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经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定,发布本指南。

第一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分离发展创意设计企业资助项目

一、重点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对象:我市二产领域的企业(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及产业分工,将其生产流程中的创意设计业务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全资或控股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市政府对其实现的地方税收留成部分(不含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给予补助。
二、支持数量、方式和用途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方式:无偿资助。
用途:主要是创意设计企业的办公、研发设备购置及人员费。
三、支持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规划;
(二)项目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方向;
(三)分离后新设立的创意设计企业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其营业收入从原企业的主营收入中分离出来后独立核算、单独开票,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新设企业为其原企业提供服务时,由原企业支付酬劳,新设企业开具服务发票;
(四)分离后新设立的企业须是2010年及以后新注册的企业;
(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或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须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文化创意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资金申请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经营管理状态及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2)项目研发负责人、项目研发团队管理及构成情况;
(3)项目单位运行和管理机制。
2、项目单位财务状况
(1)企业综合财务状况;
(2)上一年度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总收入、企业纳税总额、纳税增长、企业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
3、申请项目扶持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与地方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五)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及近三年内无违规证明;
(六)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七)市发展改革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加盖公章。资金申请报告封面请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办事窗口。市发展改革委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第二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资助项目

一、重点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二、支持数量、方式和用途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方式:无偿资助。
用途:主要用于人员费、仪器设备费、材料费、试验外协费等。
三、支持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规划;
(二)项目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方向;
(三)注册在深圳市的从事文化创意研发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联盟(联盟依托单位必须注册在深圳市);
(四)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实际投资额已完成超过20%;
(五)经国家、广东省及我市的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审核是主要应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领域的;或已获得国家及省的有关部门资助的。
四、申请材料
项目完成核准后,项目单位须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文化创意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或自行编制);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与地方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合作研发协议》,明确各方分工及承担的研发任务及资金投入(单一单位申报的不需要提交);
(五)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六)申报日近三个月内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七)证明申请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料,如专利证书、版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属证书等资料;
(八)项目核准文件或市发改委认可的其他文件;
(九)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准文件;
(十)其他说明项目技术水平的附加材料,如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关科技计划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
(十一)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省、市资金资助项目情况及验收情况说明;
(十二)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十三)市发展改革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加盖公章。资金申请报告封面请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办事窗口。市发展改革委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五、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二)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的相关概况。
(三)项目的技术基础
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四)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招标内容、项目盈利模式、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着重阐明其如何主要应用或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
(五)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六)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总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申请政府补助资金额度、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
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工程建设等)、铺底流动资金等。
(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第三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一、重点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制作、新媒体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侧重于资助技术服务类开放性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及以提供资讯、办公服务为主要功能的行业信息网络系统一般不纳入本资助范围。
二、支持数量、方式和用途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方式:无偿资助。
用途: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等硬件购置(其中运营经费资助还可用于支付人员费用)。
三、支持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规划;
(二)项目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方向;
(三)位于深圳市, 平台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服务内容对文化创意产业有直接促进作用;
(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相关技术服务设备500万元以上,具有开展一定公益性、较大开放性和较强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
(五)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固定从事专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足够的后勤辅助人员、人才梯队;
(六)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可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或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核准。
四、申请材料
项目完成核准后,项目单位须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
a类:建设资助
(一)《深圳市文化创意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或自行编制);
(三)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等;
(四)近期(三个月以内)银行开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银行开具的贷款承诺文件、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等;
(五)项目单位经营状况等相关材料,包括近年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收费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专职技术服务人员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项目核准文件或市发改委认可的其他文件;
(九)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省、市资金资助项目情况及验收情况说明;
(十)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十一)市发展改革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b类:运营资助
(一)《深圳市文化创意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或自行编制);
(三)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等;
(四)项目单位经营状况等相关材料,包括近年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收费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专职技术服务人员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项目核准文件或市发改委认可的其他文件;
(八)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省、市资金资助项目情况及验收情况说明;
(九)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十)市发展改革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两类申报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加盖公章。资金申请报告封面请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办事窗口。市发展改革委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五、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a类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介绍本项目的意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包括产业所存在的共性问题,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实施目标)。
(二)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与市场情况说明
介绍产业相关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国内外发展状况等。
(三)主要内容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研发平台、认证平台、试验检测平台等。申报单位应结合产业,在已有基础上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规划、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
(四)项目单位概况和已有工作基础
介绍项目单位的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技术优势、产业化优势、在本项目相关领域已有工作基础和取得成果,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情况,项目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等。
(五)项目实施方案
介绍项目单位实施本项目的详细方案,包括详细的技术路线、服务模式和手段、运营和推广策略,项目招标内容,技术服务的效果、保障措施以及能反映运行模式效果的典型案例等。
(六)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介绍项目单位申请项目预期达到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财务测算。
(七)承担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单位承担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
(八)进度安排与考核指标
介绍本项目的整体进度计划和阶段考核指标、验收目标以及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计划(含项目依托单位对平台的扶持方案)。
(九)经费预算和分配方案
介绍本项目的详细费用预算,列出费用支出清单,说明资金筹措方案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十)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b类编制要点
(一)项目单位概况和已有工作基础
介绍项目单位的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技术优势、产业化优势、在本项目相关领域已有工作基础和取得成果,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情况,人员规模和结构,项目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等。
(二)平台运营收费、收支情况
包括收费标准,盈亏情况等。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四)平台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2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基本条目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备注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勘查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项目申报单位意见说明:

(盖 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1、请在招标事项申报意见空格中按实际需求打“∨”,在意见说明处阐述招标情况和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按照相关要求,政府资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并进行公开招标。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制
申报项目类别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批准文号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单位:万元)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万元)2008年2009年2010年
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法定代表人电话 项目单位总资产   
单位注册登记类型 固定资产净值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银行信用等级 资产负债率   
自有资金 职工人数 上缴税收   
银行贷款 研发人员数 净利润   
有无银行承诺 申请政府补助(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该项目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助情况 其中文化创意产业收入   
单位相关资质 项目所属领域 
知识产权状况(专利等) 
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目标: 
 
项目单位简介:(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企业特点、发展战略、单位在所属行业的优势及地位等,1000字以内)
 

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报。
2、本表需附项目简介。要求:3000字左右;内容应包括:项目提出的主要理由,国内外现状,建设内容、方案及目标,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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