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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核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林业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2011年是我省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第一年,试点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对今后我省全面开展森林抚育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2011年度森林抚育完成情况,确保中央和省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质量和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依据《山东省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暂行)》规定,省局决定5月上旬组织开展2011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山东省林业局下发的《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方案的批复》(鲁林计字[2011]443号)所列试点单位。

二、核查内容

(一)森林抚育面积。主要检查抚育面积是否与计划任务面积相同。

(二)森林抚育作业质量。主要调查抚育强度、伐后郁闭度、伐后每亩株数、伐后的平均胸径、树种组成、小班标志牌(桩)、小班边界标志、抚育剩余物的处理、是否与作业设计相符等。

(三)资金拨付、使用与管理。

(四)抚育采伐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五)抚育成效监测实施情况。主要核查对照样地布设、标准地调查因子是否准确。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查看任务下达文件、上级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批复,设计施工图、表、卡等基本档案资料和相关档案。

三、核查时间

2012年5月上旬开始。

四、核查方法

核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小班抽样调查相结合。试点单位抽查率为100%。一是对试点单位抚育工作全面查看;二是每个试点单位抽取1~3个小班,进行相关因子调查。(小班在省局抽取)

抚育面积核查采用gps与地形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小班(地块)面积在15亩以下,用gps实测面积,并设置1个gps控制点;小班(地块)面积在15亩以上,采用gps控制点与地形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

抚育质量核查采用全面查看和标准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核查结果处理

一是测算2011年度森林抚育面积。根据全省抚育面积平均核实率、计划完成率,测算本年度全省森林抚育面积;根据调查小班作业质量得分平均值,综合测评本年度抚育试点总体质量。二是作为全省2011年度统计上报国家局完成情况的数据。三是作为2012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分配依据。四是核查结果通报全省。

六、核查工作要求

(一)试点单位应备好以下材料:上级下达的2011年度抚育计划;自查、复查材料;汇报材料(包括抚育工作情况、主要措施、基本经验、突出问题、意见建议等内容);作业设计说明书、图(1:1万地形图)、表和小班卡片;上级投资计划和批复(备案)的造林作业设计;资金收支财务资料等。

(二)各市务必准备3台gps。

(三)本次核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积极协助省局核查组及时完成外业调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安排影响核查结果的接待活动。对不遵守廉政纪律、不执行核查制度的核查人员,应及时向省局反映。以确保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我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真实情况。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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