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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的通报


【颁发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字[2012]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的通报
(洪府字〔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旅游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旅游集散中心”的目标定位,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以重大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为载体,以“鄱湖明珠、中国水都”为营销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旅游产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湾里区等六个县区“2011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再接再厉,继续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综合配套设施,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南昌打造成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名单

一等奖
湾里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
安义县人民政府
新建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
南昌县人民政府
进贤县人民政府
东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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