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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西部乡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挂职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企[2012]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西部乡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挂职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企[2012]1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落实乡镇企业系统援疆、援藏和对口扶贫任务,促进西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更新观念、开拓视野、提高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我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定于10月在浙江省举办西部乡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挂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集中学习,举办经济形势、企业管理、技术创新、文化与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相关讲座;实地考察浙江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和市场建设;深入企业开展挂职锻炼,实地体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二、培训人员

西部及农业部定点扶贫地区乡镇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学员基本条件:要求本人年富力强,年龄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现任企业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所在企业经营情况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带动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声誉,近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培训时间

10月9日-11月9日,共5周(集中学习1周,挂职锻炼4周),10月9日全天报到。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培训地点

集中学习及报到地点: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杭州市文三路555号)

挂职地点:浙江省相关企业

五、其他事项

(一)挂职培训班由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工作和学员的日常管理委托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

(二)挂职锻炼期间,根据挂职企业实际情况,学员拟任总经理助理或总裁助理等相当职务。培训结束时,学员须提交挂职培训总结;挂职培训情况将反馈给学员所在的省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培训班将开展优秀学员评选工作,同时颁发培训证书。

(三)学员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所在企业推荐、省级主管部门选派的方式。请各有关省(区、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的学员报名工作,并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于8月30日前传真至我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规划统计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四)培训班免收集中学习、考察、挂职培训费和住宿费,往返交通和挂职期间伙食等其它费用均自理。

六、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规划统计处

联系人:胡大力

电话传真:010— 5919272659192032(传真)

电子信箱:ghtjc@agri.gov.cn

浙江省中小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顾农林霞

电话:0571-85125044

手机:13357178381

电子信箱:361679427@qq.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名 额

地 区

名 额

内蒙古

1

陕 西

2

广 西

1

甘 肃

1

重 庆

2

青 海

1

四 川

2

宁 夏

2

贵 州

1

新 疆

4

云 南

4

湖北(恩施)

2

西 藏

2

湖南(湘西)

2



附件2:
培训安排

时 间

内 容

主持

地点

10月9日

全天报到

浙江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杭州

10月10日

至14日

集中学习与交流

10月15日

至16日

考察

10月17日

至11月7日

挂职

挂职企业

企业

11月8日

挂职培训总结座谈,评选优秀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杭州

11月9日

返程

  


附件3:
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2吋照片)

出生
年月

 

身体状况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电子邮箱及手机

 

通信地址及邮编

 
 

 

 

企业

状况

企业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等

 

工作

简历

 

本人

培训

需求

挂职

意愿

签字:

 

企业

推荐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

主管

部门

选派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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