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叶晓雯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2〕378号)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叶晓雯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人寿发〔2012〕17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叶晓雯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