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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函[2012]1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函[2012]100号)


江苏南大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向我部报送了对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进行验收的请示。我部组织专家组对依托你单位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该中心建设工作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城市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该中心在有机化工废水的深度处理与资源化、有机化工废气处理、化工行业清洁生产、无机污染物深度处理、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多个领域取得重要进展,获得多项专利;培养和形成了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工程化研究和设计能力、以中青年高级人才为带头人的专业技术队伍。经研究,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

请你公司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技术协作,进一步推动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积极为国家环境管理和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成为开放式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

名称

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依 托 单 位

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张全兴

江苏南大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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