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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公告


【颁发部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按照《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2011年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1]1047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市商务委审核,报经商务部核准,同意赋予天津市金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27家企业(分支机构)典当经营资格。

和平区:天津市金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建业典当有限公司;

河西区:天津和盛祥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华融典当有限公司;

河东区:天津市信杰典当有限公司;

河北区:天津银信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市仁恒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市旭日典当有限公司;

东丽区:天津聚融典当有限公司、天津融成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市申安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市泉盛典当行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

津南区:天津南华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天丰万通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市森悦典当有限公司;

北辰区:天津汇诚典当有限公司;

宝坻区:天津宝银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静海县:天津金业典当有限公司、天津恺悦典当有限公司;

宁河县:天津丽丰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富昊达典当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天津鸿昊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凯鑫典当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塘沽分公司、天津市彬泰顺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市鑫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融商典当有限公司、天津信恒兴典当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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